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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0位董事现场参会并行使了表决权,独立董事李扬先生授权独立董事汤欣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肖宏江先生授权董事长胡运钊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没有董事、监事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公司董事长胡运钊先生、总裁李格平先生、财务负责人柳杨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因公司2009年实施配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每股收益”的列报要求,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配股中的送股因素,将这部分无对价的送股视同列报最早期间期初就已发行在外,并据以调整各列报期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表在计算2009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时,根据上述规定进行了调整计算,计算过程详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五、40。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

  2.2.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171,233,839股。

  ■

  3.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数据为合并业务数据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

  * 营业部数量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网点数,包括长江证券及其全资子公司长江期货网点。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的简要讨论与分析

  201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75%,营业利润6.3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3.78%,利润总额6.4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2.83%。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1)宏观经济面临的“两难问题”增多,实体经济遭受压力,经济下行风险逐步显现,流动性收紧和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等多种因素造成A股市场震荡下行。报告期内,上证综指累计下跌26.82%,深成指累计下跌31.48%,跌幅位居全球主要股指首位。

  (2)证券行业告别通道时代,受佣金费率下滑的影响,报告期内,两市股票基金成交额同比增长2.04%,行业实现营业收入731亿元,同比下降15.19%,净利润293.02亿元,同比下降32.32%。

  (3)市场低迷使投资者入市谨慎,上半年行业新增股票有效账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32%。公司经纪业务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其他传统业务短期内无法弥补佣金收入下滑造成的损失,创新业务目前难以支撑公司的盈利格局。

  2、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概述

  2010年上半年,两市股票基金成交额为23.03万亿元,日均成交额为1951亿元,与去年全年2239亿的日均交易额相比下降明显,降幅达到12.86%。行业平均佣金费率持续下滑至0.1%,跌幅达26%。在市场各种消极因素作用下,公司几项主要业务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尽管宏观经济环境不容乐观,但公司通过零售业务体系改革、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合理进行网点布局、全面推进服务模式转变等有效措施,整体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

  (1)两市总市值同比缩水3.13%,公司客户资券总值逆市增长,同比增长10.61%;

  (2)客户参与股市意愿减弱,行业新增账户同比下降3.32%,公司净新增账户数同比增长6.14%;

  (3)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额达到7573.64亿元,市场份额1.64%,同比增长12.62%,经纪业务总量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较好地执行了上年度制定的工作计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公司再次被评为A类A级券商。证监会今年首次向社会公开了证券行业分类评价情况,公司保持在A类券商行列,公司的经营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再次得到了监管机构的肯定,为各项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2)全面推进零售客户业务。公司通过建立营业部营销活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加大营销活动力度,推进零售客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了渠道业务向纵深发展;通过加快网点建设步伐,进一步夯实了零售客户业务的发展基础。

  (3)进一步拓展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完成3个保荐项目和1个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加大了项目储备力度;发行了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基金管家Ⅱ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趋势掘金两只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理财产品,管理资产规模日均超过35 亿元,产品规模继续保持在行业前十位。

  (4)有序开展创新业务。①期货业务发展加速。公司已完成了第一批16家营业部的IB业务资格申请,并全部取得证监会书面无异议函。公司的股指期货客户权益达到5.43亿元;②融资融券稳步推进。完成了融资融券试点专业评价材料准备工作和系统搭建及测试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培训的制度和体系;③直接投资业务顺利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了对成长资本子公司的投入,资本金扩充至5亿元,推动直接投资业务步入快速发展轨道。

  (5)完善了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公司以优化薪酬调整机制和绩效管理体系为契机,推进了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完成了包括人事、组织、假期、培训模块的功能开发和确认工作,继续推进“龙腾长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力资源平台。

  (6)进行IT系统的优化整合,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总体规划,加快了融资融券系统、客户服务系统、股指期货系统等13个重点项目建设进程。对个性化系统进行自主开发,提高了公司IT的创新能力。同时,通过引进技术性人才,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形成了具有系统开发能力的技术团队。

  (7)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探索全员创新模式,提高管理水平。根据《2010年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公司着手建设以“建设卓越团队”为主题的文化活动,增强员工团队的凝聚力;公司还通过推进全员创新工作日常化,使创新成为提高管理运作水平,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报告期内,公司产生创新成果近30项,全员创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

  5.6.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注: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申请,2009 年 9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将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承诺计入净资本有关问题的函》(机构部部函[2009]405 号)以及 2010年1月26日上海证监局出具的无异议函,同意公司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进行2亿元净资本担保,用于提高其净资本水平,弥补经营证券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不足。本次担保自上海证监局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0年2月4日所做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对长江保荐净资本担保的公告》中进行了详尽披露。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1)中国银行汉阳支行诉公司及下属武汉友谊大道证券营业部(原武汉沿港路证券营业部)、湖北元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5,000万元质押国债保管合同纠纷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作出重一审判决,判令朱耀明赔偿中国银行汉阳支行借款本金7,477.48万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分段计算);本公司及下属武汉友谊大道证券营业部对朱耀明不能清偿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清偿责任;本公司及下属原武汉沿港路营业部清偿后有权向朱耀明追偿;驳回中国银行汉阳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本公司及武汉友谊大道证券营业部、中国银行汉阳支行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09]民二终字第146号民事判决,驳回各方当事人上诉,维持湖北高院原判。公司已根据可能履行的义务计提相关预计负债。

  (2)广东省茂名市国债服务部诉公司及第三人湖北红莲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0万元资金侵权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2月18日作出二审裁定,撤消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茂中法民三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将本案移送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茂名市国债服务部不交纳诉讼费,且在法院书面通知限期交纳后,茂名市国债服务部仍未能交纳诉讼费,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12日作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武民商初字第1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茂名市国债服务部自动撤诉处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送达了该裁定书,该公告送达已生效。

  其他案件无进展。

  2、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仲裁事项。

  3、报告期末,公司无破产重整事项。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基金管家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0年2月10日成立,共募集资金896,303,793.46元人民币, 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26,105,935.73元人民币。

  长江证券超越理财趋势掘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0年6月2日成立,共募集资金1,421,051,240.25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41,389,841.95元。

  2010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核心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32号)文件批复,核准公司设立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核心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公司转让相关物业情况

  2010年2月9日,公司与深圳市拜欧生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转让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与燕南路交汇处东风大厦第4层的商业房产,转让价款为19,068,270.00元。2010年2月23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转让款。

  3、公司向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情况

  2010年2月,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3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3月2日,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

  4、公司2010年分类评级情况

  2010年7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2010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在2010年98家评价主体中,公司获评A类A级券商。

  5、公司公开增发情况

  2010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议案简述如下:

  ①拟采取网上、网下公开方式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 亿股(含6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②拟以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90 亿元,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③公司原股东可按其在本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以一定比例优先认购;

  ④本次增发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增发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增发方案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增发申请材料已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6、设立香港子公司情况

  2010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就在香港设立子公司事宜发表了专门意见,同意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设立长江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具体名称以中国证监会批复及工商登记为准),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2)在中国证监会无异议的前提下,公司出资在香港设立香港子公司,开展香港地区证券业务;(3)公司对香港子公司的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全权办理设立事项的相关手续。

  目前,申请设立香港子公司的相关材料已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7、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长江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情况

  2010年7月7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长江期货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30号)文件批复,核准长江期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1亿元人民币变更为2亿元人民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江期货有限公司将尽快依法办理验资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公司设立光谷后援中心进展情况

  2010年 4月 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光谷后援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长江证券光谷后援中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项目投资预算签署有关合同,办理设立事项的相关手续。公司已于2010年7月13日与武汉光谷金融港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协议书》,该项目建成后,公司拟将其用于设立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档案室、呼叫中心和日常办公等用途。

  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奖励情况

  根据深圳市政府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扶持金融发展的相关支持政策,2010年7月,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一次性落户奖200万,奖励公司在深圳设立分公司并开展相关业务。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企业的相关支持政策,2010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2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10、公司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2010年 6月,公司股东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74,438,2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8.03%)将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5,000,000股(占该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的 8.60%)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期为 2010年 5月 6日-2011年 5月 5日。该公司已于 2010年 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86,994,000股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4%,占该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的49.87%)予以质押。

  6.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注: 本表所述证券投资是指股票、权证、债券等投资。其中,股票投资填列公司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部分。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注:本表填列公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注:①本表填列母公司持有的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②报告期损益和报告期其他股东权益变动是指该项投资对公司本报告期合并报表的影响。

  6.5.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5.4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承诺事项。

  2、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持有公司5%以上的有限售条件股东及其关联方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报告期末,公司5%以上限售股东及其关联方所持公司股份均按要求锁定。

  6.5.5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6.5.6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

  注: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数比上期数下降69.52%,主要系受市场低迷行情影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浮盈减少所致。

  6.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本报告未经审计

  7.2 财务报表

  7.2.1 资产负债表

  ■

  7.2.2 利润表

  ■

  7.2.3 现金流量表

  ■

  7.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7.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各项业务的发展,现行的固定资产分类已无法满足公司管理需要,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已经不适用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等规定较以前相关规定发生变化。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更加接近,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依照相关财会及税务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2010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进行了变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固定资产类别及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对照如下: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增加2010年半年度业务及管理费中的固定资产折旧费1,205.50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4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公司2010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增加公司2010年度业务及管理费中的固定资产折旧费1,711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3万元。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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