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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552证券简称:靖远煤电公告编号:2010-014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7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关于公开招标结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毛鹏茜、程剑、梁习明、李德军、宋永强、李俊明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552证券简称:靖远煤电公告编号:2010-015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7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公开招标结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552证券简称:靖远煤电公告编号:2010-017

  关于公开招标结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7月30日发布了关于公开招标结果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招标导致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矿井深部延伸开拓施工需要,经公司经理层研究,公司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对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矿井扩建及延伸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共有三家企业参与投标报价,甘肃省招标中心在履行相关评审程序后,于2010年7月30日确认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单位。2010年8月2日,公司与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白银市平川区签署了《井下开拓巷道工程施工合同》和《井下生产岩巷工程施工合同》,

  本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了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矿井扩建及延伸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由于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47.11%的股权,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于2010年8月6日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6名关联董事毛鹏茜、程剑、梁习明、李德军、宋永强、李俊明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杨世龙、张萍、李新民、王万华对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注册及办公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3号

  法定代表人:张亨和

  注册资本:51,992,600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20400000003325

  税务登记证号码:620403924764270

  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凭资质证经营)、混凝土预制构件、设备加工(凭资质证经营)

  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53年9月,前身为煤炭部第八十三工程处,是建设部核准的矿山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2000年通过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7年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标一体”认证。

  公司先后承建了煤炭系统内的靖远煤业集团、窑街煤电集团、华亭煤业集团、山西大同煤业集团、神华集团、内蒙满世集团、宁夏煤业集团、陕西神木集团以及有色金属系统的金川集团、白银集团、洛坝集团、青海铜业集团等大型矿山企业的数十对大中型矿井及其配套工程,电力系统的国电靖远电厂、华能平凉电厂、张掖电厂、嘉峪关电厂、大唐西固电厂等大型火力电力企业的冷却塔及水工工程,祁连山水泥厂、甘草水泥厂等大型建材企业,陇南粮库、西峰粮库、陇西粮库、张掖粮库等国家粮油储备企业的骨干工程和一批工业民用建筑群工程。

  经甘肃中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9年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164万元,净利润27万元,截止2009年底公司净资产5,327万元。

  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其资产、业务、人员独立均独立于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经营的法人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10.1.3条的规定,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属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标的: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矿井扩建及延伸工程项目,包括:

  第一标段:矿井扩建及延伸开拓工程,总价10,726,103元。

  第二标段:矿井生产系统工程,总价10,989,287元。

  2、工程金额:21,715,390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招投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于2010年8月2日与中标单位商签工程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 井下开拓巷道工程施工合同(一标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井下开拓巷道工程

  工程地点: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

  工程内容:第三综合采区:1480回风石门、1360副井车场、1360人车候车室、主井延伸(1360-1420)、1300副井延伸;第二综合采区:东一采区溜煤下山、东一采区1360煤仓;第一综合采区西风井:轨道下山1#交岔点、轨道下山2#交岔点、西翼边界上山(1360-1105)、西翼边界上山绞车硐室。其他后续工程以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安排为准。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靖煤电专项投资计划

  资金来源:公司专项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第三综合采区:1480回风石门、1360副井车场、1360人车候车室、主井延伸(1360-1420)、1300副井延伸;第二综合采区:东一采区溜煤下山、东一采区1360煤仓;第一综合采区西风井:轨道下山1#交岔点、轨道下山2#交岔点、西翼边界上山(1360-1105)、西翼边界上山绞车硐室。其他后续工程以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安排为准。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按煤电公司开拓工程计划开工时间执行

  竣工日期:按煤电公司开拓工程计划竣工时间和工期执行,在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该标段总工程量1350米。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价款

  5.1 定额执行《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基价,辅助费按基价的80%计取)。

  5.2 取费标准执行:企业管理费10 %,利润3.63%,组织措施费6.403%,规费3.69%,税金3.41%。

  5.3工资单价执行:井下直接工80.00元/工日,井下辅助工67.81元/工日,地面辅助工39.11元/工日。材料价差按施工当期平川指导价据实调整。

  5.4本标段总工程量1350米,工程造价以审定工程预算延米单价为基础,扣除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材料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变更工程按照5.1、5.2、5.3条款规定执行。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二)井下生产岩巷工程施工合同(二标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井下生产岩巷工程

  工程地点: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

  工程内容:第三综合采区:1420运输石门。第二综合采区:东一采区1514阶段煤仓、东一采区1466阶段煤仓、东一采区1418材料车场及石门绕道、1466运输石门、1514运输石门(含北翼石门)、1514轨道上山。第一综合采区西风井:西一采区1480材料车场及石门、西一采区1360运输石门。其他后续工程以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安排为准。

  资金来源:自筹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第三综合采区:1420运输石门。第二综合采区:东一采区1514阶段煤仓、东一采区1466阶段煤仓、东一采区1418材料车场及石门绕道、1466运输石门、1514运输石门(含北翼石门)、1514轨道上山。第一综合采区西风井:西一采区1480材料车场及石门、西一采区1360运输石门。其他后续工程以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安排为准。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按煤电公司开拓工程计划开工时间执行

  竣工日期:按煤电公司开拓工程计划竣工时间和工期执行 ,在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该标段总工程量971米。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价款

  5.1 定额执行《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基价,辅助费按基价的80%计取)。

  5.2 取费标准执行:企业管理费10 %,利润3.63%,组织措施费6.403%,规费3.69%,税金3.41%。

  5.3工资单价执行:井下直接工80.00元/工日,井下辅助工67.81元/工日,地面辅助工39.11元/工日。材料价差按施工当期平川指导价据实调整。

  5.4本标段总工程量971米。工程造价以审定工程预算延米单价为基础,扣除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材料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变更工程按照5.1、5.2、5.3条款规定执行。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矿井扩建及延伸工程项目是公司为了矿井生产布局调整和煤炭采掘向深部延伸,开采深部煤炭资源而进行的矿井基本建设工程。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将充分利用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施工技术设备人员优势,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对本期利润无直接影响。

  由于关联交易定价采取竞标价,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董事会决议。

  3、监事会决议。

  4、工程施工合同。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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