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股份今日公告称,日前通知,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受让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丹东东方新能源为金山股份大股东。公司今日表示,本次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和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8%的股份。
去年10月,华电金山与出让方金宇贸易商社和邹子文等36名自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者将所持东方新能源100%股权以12.7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华电金山。由此导致东方新能源持有的金山股份29.80%股权一并转让,使华电集团间接成为金山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吴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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