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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稀缺依旧 券商创新名目拱手让利

  ⊙记者 屈红燕 ○编辑 朱绍勇

  ⊙记者 屈红燕 ○编辑 朱绍勇

  

  自IPO重启以来,新股发行马不停蹄,几乎有保荐资格的券商都能分得一杯羹,保荐代表人的“挖角大战”也日趋紧张。为了挖来和留住保荐代表人,券商无奈跟随同行甚至创新出名目繁多的收入,签字费、转会费、续签费、项目提成等不一而足。

  “续签费”就是最近为了券商留住保荐代表人的创新之一。转会费和签字费,早已是成为业内的规则之一,但是最近业内创新出了“续签费”。 据了解,续签费相当于新进保荐代表人转会费的一定比例,深圳某中型证券公司续签费相当于新进保代转会费的80%;某北方大型证券公司续签费相当于新进保代转会费的100%,广州某小型证券公司续签费相当于新进保代转会费的100%。缺少项目的中小型券商以名目繁多的收入来吸引和留住保荐代表人。据了解,大型券商如中信、中金等公司没有转会费,而中小型券商的保荐代表人转会费已经炒至120-150万元之间。据了解,有两家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券商转会费为税后120和140万,有一家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券商转会费为税前150--180万,避税后基本确定为税后140万左右。

  而项目较多的大型券商则以项目提成方式留住保荐代表人,保荐人的提成几乎占到项目收入的一半。据了解,深圳一家券商承揽承做为50%归公司,50%归项目组,成本费用等自己承担;深圳另外一家券商承揽承做扣除成本后提成50%。不菲的签字费也是大型券商留住保荐代表人的吸引力所在,一家深圳的券商签字费为税前50-80万。一位券商投行部负责人感慨道:“保代拿走了近一半的利润,现在是投行为‘保代’打工的时代。”

  物以稀为贵,保荐代表人相对稀缺是造成券商千方百计让利保荐代表人的原因所在。在保荐制度下,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和上市时,必须由具有保荐资格的保荐人推荐,保荐人实际上相当于通道。上述投行部负责人表示,“现在券商手上项目堆积,部分券商储备的拟上市公司多达上百家,新股发行至少需要两个保荐人签字,多数券商的保荐人数量相对项目储备数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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