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从根本上打消各界对民营资本前途的疑虑,消除“玻璃门”和“弹簧门”的障碍,真正让民间投资接过政府投资的接力棒,成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助推器,还需要一系列可操作性配套措施出台。要把纸上政策变成现实行动,还需要各方投入很大的努力。放宽村镇银行的进入门槛,允许民间资本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是鼓励民间投资的最佳切入点。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进一步放宽了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和范围,开放程度之高、改革力度之大,可以说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突破。笔者认为,放宽村镇银行的进入门槛,允许民间资本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是鼓励民间投资的最佳切入点。
彰显放宽民间投资的决心
允许民间资本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可以彰显政府放宽民间投资的决心。从2005年“非公经济36条”出台至今,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仍不畅通,这当中除了国有资本垄断力量对民间资本的排挤,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政府对民间资本的扩展本身也呈谨慎态度。在这次住房等资产价格飞涨、政府刺激政策需要逐渐淡出、经济结构面临优化调整的大背景下,政府再次被迫重新面对放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这一现实命题。
金融领域作为经济的上层建筑,历来是敏感领域。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允许民营资本作为主发起人,在敏感领域进行制度性突破,真正彰显政府放宽民间资本的决心和诚意,树立民营资本信心,必将为后续的投资领域开放树立标杆,加速推进开放进程。
嫁接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
允许民间资本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是当前嫁接民间资本和民营中小企业的最佳渠道。截至2009年,全国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占全国注册企业比例超过70%,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已达1.5亿,民营企业所吸纳的就业占全部新增就业的90%,创造产值占全国GDP一半以上……,通过这一组数据不难看出,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另有数据显示,广大中小民营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资本市场、风险投资、政府资助等途径获得资金只占总资金需求的20%,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非常严重,目前,中小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大量的资金需求主要还是依靠民间借贷市场,与国有资本处于极不平等的融资环境。据不完全统计,在民间资本最雄厚的浙江,一直被视为中国“草根经济”代表的温州2009年民间流动资本规模超过7000亿元,并且每年以14%的速度快速增长。据笔者保守估算,全国民间资本规模愈15万亿。
一边是到处寻贷的各路庞大资金,另一边是在资金上嗷嗷待哺的大量民营中小企业,在没有正规合法的融资通道下,导致地下钱庄盛行。虽然浙江等地因“块状经济”特征造就特有的“熟人信用”,地下钱庄总体上“健康经营”,但由地下钱庄引发的洗钱、卷款而逃、以高利率为诱饵非法集资的大案要案层出不穷,严重破坏金融秩序和危害社会安定。
笔者认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创业板只是权宜之计,中小企业不可能都把希望寄托在创业板上,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应该还是民间金融机构。根本的,也是更加急迫的解决办法是建立起民间资金和民营企业之间的资金融通管道,把民间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在阳光下结合,一来便于中小企业通过正规合法渠道取得资金,二来让民间金融资本也正本清源,获得合法保障,从而促进双方的良性循坏,减少搜寻成本,提高资金的社会效率。
此外,因为村镇银行具备草根性、社区性,它们比大银行更了解、贴近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具有先天血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取代地下钱庄的作用,有助于解决地下钱庄难题。通过允许民间资本设立村镇银行把它们由地下引导到阳光下,不仅为自身获得合法的生存空间,也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
民间资本难入垄断行业
一些垄断行业进入的壁垒很大,民营企业尤其中小民营企业短期内难有作为。对于电信,石油、电力等传统垄断行业,政策上虽然放开准入,但对进入门槛的苛刻限制实际上还是将民资拦在门外。例如,石油天然气领域需要巨额资金和强大的抗风险能力,且国有企业已占有“先发优势”,民营企业难以迅速插足;还有因价格机制等方面限制,民营资本也存在进入瓶颈,像发电行业,虽说开放,但能源价格是国家控制的,因为收益难以保障,民营企业面临着实质上的进入困难。因此,某种程度上,“新36条”在这方面更的地还只具有象征意义。
所有开放的行业,民间资本都面临着规模经济问题。因此,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将分散的小的民间资本积聚起来,变成一个比较大的资本,然后再回馈到产业层面。显然,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是一个安全快捷的途径,村镇银行兼有国有银行的“国有信用”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熟人信用”,能够最大限度地把游离于产业之外的民间游资和热钱集中起来,直接完成民间金融资本和民营企业规模发展的对接,更好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家鼓励的实体产业,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同时也有助于分流投机资本,有效缓解资产价格泡沫。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