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证券简称:蓝星清洗公告编号:2010-045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6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6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4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因出差未出席会议,授权董事张颖女士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谭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注册地址拟由“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468号”变更为“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研究,拟对《公司章程》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一)关于章程第二条第二款的修订
原章程:公司是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独家以募集方式设立;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6200001050893。
修订为:公司是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独家以募集方式设立;于1996年5月26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二)关于章程第三条的修订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条第二款:2010年1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于章程第五条的修订
原章程:公司住所为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468号
邮政编码为610042。
修订为:公司住所为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
邮政编码为610091。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另行发出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98证券简称:蓝星清洗公告编号:2010-046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公司2010年6 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0年7月 9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10年7月9日(星期五)上午10点;
4、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468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7月 6 日(星期二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号卡以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深圳证券账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日期及时间:
2010年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010年7月9日上午9∶00-10∶0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468号公司战略投资及证券事务部
邮编:610042
传真:028-85913967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其他
1、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468号
邮政编码:610042
电话:028-85913967
传真:028-85913967
联 系 人:张 颖、 康 荔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议案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注: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