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海康威视证券简称:002415公告编号:2010-00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5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0年6月4日10:30在海康威视新大楼504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9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5,577,126.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1,049,103.05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437,374,568.7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1,168,423,671.7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3,104,910.31元,扣减已分配股利180,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15,318,761.45元。
同意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5月17日公司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5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5.00元(含税),即每1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上述分配预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5,000万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作如下修改:
原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服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
现修订为: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电子设备安装,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
公司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草案)》详见巨潮咨询网站www.cninfo.com.cn。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按照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有关规定与上述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咨询网站www.cninfo.com.cn。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详见巨潮咨询网站www.cninfo.com.cn。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详见巨潮咨询网站www.cninfo.com.cn。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上市后,公司董事会工作强度的增加,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目前的6万元/年提高到10万元/年。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咨询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4日
证券代码:海康威视证券简称:002415公告编号:2010-002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52号文核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1,000万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4,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68.00元/股,共募集资金 3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247.89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3,752.10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12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在以下六个银行设立专户(以下简称“专户”):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为800136221718094001,该专户仅用于数字监控摄像机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分行,账号为571903704410807,该专户仅用于洛杉矶物流与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账号为7332110182400005153,该专户仅用于比利时物流与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账号为77508100310681,该专户仅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号为71010122000707075,该专户仅用于视频监控录像设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号为131001044640400,该专户仅用于存放超募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公司一次或 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6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授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伍前辉、孙向阳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七、如果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者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八、上述六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签约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招商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2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6月4日
证券代码:海康威视证券简称:002415公告编号:2010-00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上午9:30-11:3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88号之江饭店会议中心二楼2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21日(星期一)
6、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09年度述职报告。
其中(1)、(2)、(3)、(5)、(6)项议案已于2010年1月31日在公司一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7、出席会议办法
(1)出席会议对象:
①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②凡在2010年6月21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⑤登记时间:2010年6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登记地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其他事项
①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② 联系地址:杭州市马塍路36号海康威视新大楼5楼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翔
联系电话:0571-89710492 传真:0571-89986895
邮编:310012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4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4)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 反对□ 弃权□)
(5)审议《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7)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10)审议《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委托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时间:年月日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海康威视证券简称:002415公告编号:2010-00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52号文核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8.00元/股,同时,公司股票已于2010年5月28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广大公众投资者提供认识、了解公司的平台,现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一、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6号海康威视新大楼;
三、联系电话:0571-89710492、传真:0571-89986895;
四、电子邮箱:hikvision@hikvision.com
五、公司网址:www.hikvision.com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