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日前对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副司长、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郭京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利用其担任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投资法律处处长、外经贸部及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以及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便利,先后以明显低价购房获利、收受银行卡、接受他人为其支付购房购车款、为亲属减免学费等方式收受共计334万余元。此外,郭京毅利用上述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伙同他人(已另案处理),为两公司提供帮助,分别收受387万余元;以明显低价购买别墅一套,获利123万余元。(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