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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转让个税扣缴达8.85亿 最高一笔超40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 07:00  证券时报

  人均扣税9.37万元,最高一笔扣缴4129.3万元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限售股转让所得征税,直接带动了前4个月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大幅增收70%。该政策实施后,纳税人人均扣缴税额9.37万元,其中最高扣税额为4129.3万元。

  该负责人介绍说,今年1至3月,全国共有33个省市771家证券机构营业部扣缴限售股转让个税税款8.85亿元,涉及9450位纳税人,转让股数3.62亿股,人均所得额45.73万元,人均扣缴税额9.37万元;全国共有22个省市的689位纳税人提出清算申请,税务机关已审核办理退税9263万元。目前,限售股转让所得纳税人分布地区比较集中,主要在东部和中部经济发达省份,各省也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城市。

  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税务机关不断强化股息红利所得、二手房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对高收入者的资本性所得、财产性所得等非劳动所得征管措施日益加强,带动相关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如去年税务总局出台了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管措施,带动当年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收入增长70%;该项目自行纳税申报人次比2008年度增加1万人次,申报扣缴税额增加3.32亿元。

  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推行四年来的情况,上述负责人表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步入常态化,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取得积极成效。2009年度,自行纳税申报人数比2006年度增加了1060444人,申报人数年均增长13.3%。

  据介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每年缴纳税款占个人所得税当年收入的1/3左右,而且这个比例在逐年上升;每年缴纳税款增量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收额的40%以上;人均应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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