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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全面执行贷款受托支付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 06:59  证券时报

  严防贷款资金挪用和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全面执行贷款受托支付制度对500万元以上企业贷款和30万元以上个人贷款实施全程贷款管理

  证券时报记者 张若斌

  本报讯 根据银监会最新要求,商业银行已全面执行贷款受托支付制度。记者走访浦发、中信等银行后获悉,目前各主要银行已经对500万元以上公司贷款和30万元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实施全程贷款管理,严防贷款资金挪用和信贷风险。

  银行加强贷款支付管理

  近期,银监会连续出台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涵盖了包括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在内的各类贷款业务,明确规定对贷款实行全流程风险控制,强化了对贷款资金支付的管理。

  浦发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银行发放贷款以往的做法是,将已审批的贷款直接打入借款人账户,至于借款人如何使用,并不在银行的监控范围之内。如果实行了受托支付,意味着贷款资金将不经过借款人的账户而直接进入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账户,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资金被挪用。

  例如,今年2月江苏某市土地储备中心为收储当地的两块土地,与浦发签署了新版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总金额达1.63亿元。2月2日,借款人向浦发银行提交了首笔1亿元的提款申请书,因该贷款金额超过500万元,故按规定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在借款人提供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合同》复印件后,浦发银行才向借款人固定资产贷款专户发放了第一笔贷款1亿元。

  据了解,目前,上述做法已经被绝大多数商业银行所执行。本月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龚明华曾表示,一些主要银行已经有六成左右的贷款严格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贷款新规要求,并满足了有效的贷款需求。

  “随贷随还”全面停止

  受托支付会否出现“贷款难”问题呢?针对此问题,各银行纷纷表示,受托支付制度并未增加企业筹资难度。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均表示,从企业最新反应看,贷款资金受托支付后,贷款企业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款,改变了以往粗放型资金管理方式,节省了利息支出,同时,按实际用途直接支付也便于公司对资金的精细化管理。

  与此同时,个人贷款进入监管范围。兴业银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行与福建省内主要银行共同签署了《银行业执行“贷款新规”承诺》,主要要求银行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且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确保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另外,银行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银行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其中受托支付主要适用于车贷、房贷等超过30万元的个人大宗消费品贷款。记者还了解到,此前一些“随贷随还”的循环贷款项目也已全面停止。

  业内专家指出,“贷款新规”主要从制度上着手规范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个贷业务“假按揭”以及贷款挪用等违规操作现象,并不会增加个人贷款申请的难度,相反有利于规范和强化贷款风险管控,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贷款资金真正流向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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