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国美电器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判决。黄光裕辩护律师杨照东接到判决后向媒体透露:黄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人民币、没收财产2亿元人民币。中新社发侯宇 摄
中新网5月19日电 香港《大公报》19日刊文说,黄光裕案终于有了一审结果,这位曾经的中国首富未来十多年有可能要在狱中度过。对于黄光裕的“落马”,不少人叫好称快,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家整体生存现状再次引起反思,许多民企掌门人相继落马,折射出当前各方面生态,小到企业内部治理运作,大到宏观层面的法制与经济环境,都需进一步健全。
文章摘编如下:
黄光裕案终于有了一审结果,这位曾经的中国首富未来十多年有可能要在狱中度过。对于黄光裕的“落马”,不少人叫好称快,认为有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以儆效尤;另一方面,中国民营企业家整体的生存现状再次引起了我们的反思。
黄光裕之前,包括创维的黄宏生、科隆的顾雏军、健力宝的张海、上海农凯的周正毅等等,一位位市场上叱咤风云的民企大人物倒在了法律与正义面前。
这些民企掌门人相继落马,其实集中折射出当前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生态,小到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与运作流程,大到宏观层面的法制建设与经济环境,都需要进一步健全。
这些民企老总的人生轨迹都惊人的相似,都在艰辛中发家创业,却倒在了企业做大做强的黄金时代。大部分人学历不高,年少时经济困窘,依靠对市场脉搏的把握加上大胆的冒险,攫取到第一桶金。而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黄光裕、顾雏军、张海等,后来都不安于本行业,不安于通过合法渠道赚钱,而是在地产、股市里违规游戏,利用一些漏洞牟取非法暴利,最终玩火焚身,身陷囹圄。
这背后原因是多方面。除了这些民企老板的个人素质之外,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中国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一些有待完善的体制缺陷,以及在监管方面的缺失,使得“黄光裕们”有机可乘,有的偷税漏税,挪用资产,职务侵占;有的在资本市场中内部交易,制造虚假财务报表,操纵股价……从打擦边球直到堕入违法泥潭。
令人关注的是,民企老板出事的背后,往往引发出一连串的官场地震。特别是黄光裕案,牵涉了陈绍基、郑少东、王华元等一批省部级的“大老虎”,范围之大实属罕见。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国家对民企权益保护不够完善,不少心存疑虑的民企老板,习惯花大力气打通官场关节,寻求政治上的“保护伞”,或是自己进入人大、政协,成为“红顶子”商人。随着时间推移,现在却变成了官商一拍即合共同捞钱,金钱与权力狼狈为奸,侵蚀着社会公众的财富。
国务院刚刚公布了“新36条”,被认为是民间资本迎来了新的春天。但黄光裕案警醒我们,仅有新政策是不够的,还必须有配套的措施,才能真正推动民营经济上新台阶。这就需要国家指导帮助民企完善不断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民企经营者的素质,同时健全法制和监管,整饬吏治,为民企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马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