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证券 > 正文
全景网5月13日讯 发改委周四表示,将全面清理对高耗能企业的用电价格优惠,并上调一些能源密集用户的电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全面清理对高耗能企业的用电价格优惠。
《通知》要求,限期取消现行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优惠。自2010年6月1日起,将限制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05元提高到0.10元,淘汰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20元提高到0.30元。(全景网/陶元)
转发此文至微博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