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翀
业内认为,新股发行改革已完成阶段性任务,成效显著,应坚持市场化导向推进配套改革
编者按:在一场意义深远的改革中,人的思想意识的改革效果,将远重于若干具象、有形的改革效果。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第一步措施推出将满一年。业界较普遍地认为,改革方向正确,措施得力,效果显著;改革秉持的市场化原则,应予继续坚持和深化。
为此,本报从即日起推出“新股发行改革一周年再调查”专题报道,对前期改革经验成果进行粗浅总结,对改革过程中的热点话题再次进行深入讨论,并希望藉此形成共识,有力促进下一步改革措施的推出和实施。
⊙记者 周翀
清其流者必正其源。以去年6月10日《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发布为起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第一步措施推出将满一年——尤以其着眼于市场的前端和入口,而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至2010年4月底的300余日,242家企业(含创业板)在新体制下核准发行,这个效率在历次发行改革实验中当属较高,从而为各方在短期内观察改革效果提供了大量样本。
改革总体成效显著
受访人士普遍认为,新股发行改革总体成效显著,已经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徐刚说,本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体现了市场机制在定价过程中应发挥的主要作用,提高了报价真实性。“我国目前新股发行的询价制度已经与国际惯例趋于一致,在整体询价过程中市场化和规范化的程度也有很大提高,定价过程充分反映了供需双方的真实意愿。”
二是新股定价效率得到显著提高,新股上市首日收益率偏高现象已经得到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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