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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督导券商落实经纪业务规定

  ⊙记者 刘雨峰 ○编辑 衡道庆

  ⊙记者 刘雨峰 ○编辑 衡道庆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于5月1日起施行。深圳证监局积极组织相关落实工作,于4月29日下午召开了深圳辖区贯彻落实《规定》座谈会。深圳17家证券公司主管经纪业务的高管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规定》对巩固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成果,完善证券公司基础性制度,推动证券经纪业务转型,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落实《规定》应该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经纪业务的重点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与会人员就如何落实《规定》介绍了公司现状和具体工作方案。目前大部分公司均已组织了内部学习并对照《规定》的要求对经纪业务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并从制度修订与落实、流程改造与优化、系统升级与完善等方面拟定了整改工作方案。例如:安信证券、中投证券和长城证券逐条对照法规全面梳理了公司现行做法中与法规不一致的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准备分步骤、分情况落实到位;招商证券和国信证券在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放在“客户回访、风险测评、客户交易监控、营业部负责人管理”等重点方面并制定了具体措施;平安证券、世纪证券和众成证券为保证整改进度,制定了具体的整改落实时间表。

  深圳证监局就如何抓好落实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要全员学习,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经纪业务各级相关负责人和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规定》,把《规定》的各项要求领会到位。第二,要做好自查,对照《规定》要求逐条进行自查,查找差距、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在两周后向深圳证监局提交自查报告。第三,要健全机制,增强落实《规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着手修订相关的公司制度和业务规则,完善合规与风控组织体系,消除可能被采取监管措施的违规情况。第四,要抓好机遇,以落实《规定》为契机,在规范的基础上促进本公司经纪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客户服务工作,贯彻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做好客户分类管理,开发适应不同客户的产品,不断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保持经纪业务的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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