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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谭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勇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及2009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情况

  (一)2009年度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为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业务的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

  (二)2009年一季度报合并利润表为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业务的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

  二、公司2010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期初数和上年同期数情况

  根据证监会2010年1月14日证监许可[2010]33号、证监许可[2010]34号的批复,按照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与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兴蓉公司以其持有的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100%股权与上市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资产置换,资产置换的差额由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同时,按照兴蓉公司与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兴蓉公司以置出资产作为对价,购买蓝星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81,922,699 股股份。

  2010年3月10日,上市公司与蓝星集团、兴蓉公司签署了《资产交接确认书》,各方确定2009年12月31日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截止2010年3月31日,排水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存量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成,兴蓉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的本次资产置换与发行股份实质上是排水公司的间接上市,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和财政部会计司《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规定,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本次交易的业务实质,被购买的上市公司原蓝星清洗的资产、负债全部置出,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按照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因此,公司2010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编制时,合并报表以排水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权益性交易等原则编制了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及比较期间的合并报表,权益结构按照蓝星清洗股权结构列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和利润表中的上年同期数与2009年年末数和2009年一季度数保持一致。

  (一)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2010年一季度合并报表期初数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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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期末数据与年初数据变化较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1、2010 年1月2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XYZH/2009CDA202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0年1月22日止,上市公司已收到兴蓉公司用于出资认购公司159,559,300股股票的其所持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截至2010年1月22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462,030,037元,实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2,030,037元。2010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确认书》,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而向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59,559,300股限售流通股已完成证券登记。

  注2、按照公司与兴蓉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兴蓉公司以其持有的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与上市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资产置换,资产置换的差额由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2009年12月31日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建明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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