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席斯 万众瞩目的房价调控“杀手锏”物业税,现实中正悄然变身为更具操作性的房产税。本报独家获悉,今年上半年新的房产税将择机出台。
其核心内容是,在政策开始实施之后购买的符合条件的居民自用房,将被征收房产税。此前,这一税种只针对商业地产,如果一套房子的原值为100万元,则一年需要缴纳房产税8400元;如果该房产出租了,一年取得租金收入10万元,则一年应缴房产税12000元。
物业税变形
本报获悉,央行、银监会、国税总局、国土部、财政部、公安部等部门曾进行过一次讨论,就房产税开征的时机、内容和技术可行性进行研究和协调。
一位参会的人士说,目前地方政府财力紧缺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央不得不考虑如何给地方政府培植一个稳定的可观的财源。过去一直在“空转”当中的物业税设计为地方税,考虑让其成为地方主要收入的来源之一。
但物业税的推出存在太多无法逾越的阻力,如法律上的、制度设计上的、税率测算上的,作为新税种,它还必须通过全国人大的审批。
而房产税是已有的房产保有环节的税种,此前一直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存在,对其内容的调整只要国务院批准即可。房产税也不涉及把一些土地税纳入进来。
“主要是高层有决心通过税收政策调控房价,正好这个税也能给地方增加收入,甚至可能成为地方主要收入来源,所以新的房产税推出的可能性和步伐都加快了,我们目前正在着手操作这件事,有可能是先在几个城市试点。”上述参会人士称。
4月22日,本报从权威渠道获悉,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四城市将成为房产税的试点城市。
(详细报道见4月26日出版的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