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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福建省(不含厦门)除意外伤害保险、货运险及财政补贴业务外的单笔签单保费5万元(含)以下的非车险业务(含加保批改)实行“见费出单”制度。都邦保险福建分公司成为全省15家公司非车险“见费出单”系统改造合格单位之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行业经营风险,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福建保监局研究制定了《福建省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见费出单”管理制度》。这是“见费出单”制度继2008年在福建省车险业务全面实施后的再次推广,将有望减少相关的保险合同纠纷。(鲍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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