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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两融受限 主力机构盼操作指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6日 07:22  中国证券网

  

  本报讯 在融资融券试点正式启动的当下,基金、QFII、阳光私募等机构投资者由于自身因素的限制,只能暂时充当融资融券市场“非主流”的角色。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目 视频:参与两融受限 主力机构盼操作指引出台 媒体来源:第一财经 前,上述机构投资者仅能用自有资金参与融资融券,旗下产品如公募基金产品、阳光私募产品、寿险产品等,均不能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据国信证券一位相关人士透露,这些机构产品皆受制于自身的契约条款等因素,只有等待监管层的相关指引出台后,才能申请参与两融业务。

  机构面临三大障碍

  据了解,目前在6家试点券商的交易平台上开设两融账户的法人机构甚为稀少。

  一试点券商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基本上没有机构在该公司开设两融账户。前述东方证券人士亦表示,目前参与两融业务的客户,以券商自有的大户和投资公司为主。

  “目前机构参与融资融券的政策还有很多不明朗的问题,因此,我们建议机构暂时不要做该项业务。”东方证券一位相关人士表示。

  据记者了解,目前机构参与融资融券的障碍主要有三个:一是,监管层并未明确规定哪些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该项业务;二是,某些机构理财产品如基金本质上就是信托产品,如果参与两融,是否形成再次信托关系,对此监管层尚无定论;三是,机构产品的契约并未设立可以参与两融业务的条款,是否需要修改条款亦无定论。

  多数受访的相关人士均认为,上述障碍中机构产品契约的修改问题,是目前机构参与两融业务的最大障碍。

  国信证券相关人士指出,所有的机构理财产品均修改契约不太现实,因此,目前只能等待监管层相关指引出台。

  曙光乍现

  值得庆幸的是,3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征求意见稿)已为各类机构大规模参与两融等创新业务带来了一丝曙光。

  “针对机构的类似操作指引以后估计会越来越多,毕竟目前机构投资者是市场主流,期指和两融亦将成为以机构为主力的战场。”一业界人士说。

  不过消息人士指出,由于机构产品如基金大都涉及到信托契约和监管责任等问题,其能否获得参与两融的“通行证”, 尚需监管层的多个部门充分沟通协调。如: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参与两融业务,需要证监会和银监会之间的协调;涉及到保险机构的则可能需要和证监会和保监会共同协商。

  对于未来机构参与两融业务的前景,市场目前较为乐观。上海某券业研究员指出,由于融券可以对冲风险,本质上可以对资产组合进行套保保值,因此,法人投资机构对融券需求巨大,未来如果机构大规模参与,两融的业务总量可能非常可观。

  机构产品的契约并未设立可以参与两融业务的条款,是否需要修改条款亦无定论。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目前机构参与两融业务的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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