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馨
深陷危机的SST天海(600751)的债务问题终于迎来了转机。SST天海2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大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与原大股东天海集团达成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协议。该协议一旦履行,困扰SST天海的潜在1000万美元的国际诉讼风险也可能就此化解。
根据协议,由天海集团与天光、天明、天富三条船舶的挪威船东方进行谈判,彻底了结SST天海作为光船承租人以及天海集团作为连带担保人与船东之间的全部法律纠纷。如与挪威船东达成协议,SST天海将向天海集团支付上述三条船租金合计603万美元、天海集团负责承担三条船租金共计490万美元。此后,SST天海将不再承担其他任何与三条船相关联的法律责任。
SST天海也将对天海集团的被封资产予以解封,太保股份将用于履行向挪威船东支付赎船费约1亿元,全额归还因天光、天明、天富三条船赎购向乙方借款65万美元及4000万元全额本金和利息等多项费用。
如果天海集团未能与挪方船东达成协议,天海集团将免除SST天海4个月租金,其余4个月租金的支付方式另议,有关2009年的租金结算和退租后的理赔由SST天海自行直接与挪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外,原由太保股份承担的赎船费约1亿元直接支付给天海集团,天海集团愿意支付100万美元给SST天海。
本月初,SST天海曾发布公告称,天海集团未能按照MOA第三条款之规定支付挪威方购船款,挪威方依据MOA第13条内容,决定取消MOA,同时挪威方将保留MOA项下的所有权利。这意味着SST天海可能将面临总金额约为1000万美元左右的诉讼或仲裁。
此外,天海集团还计划将其所属企业名下的天津市塘沽区东盐路9号约17.63万平方米土地过户到SST天海名下。至于对于天海集团6.62亿元应收账款的清收,SST天海表示,在达成上述一系列协议后,公司将放弃要求天海集团归还6.62亿元债务的追偿权利。(李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