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雅文 周松林
3月23日,沪深交易所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还发布了《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全文详见中证网http://www.cs.com.cn),对会员如何办理该项业务、如何报送业务数据和信息、如何进行风险监控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指导。沪深交易所要求会员承担对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管理责任,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并建立调查档案。沪深交易所还表示,对开始接受融资融券交易申报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根据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公告,申请交易权限的试点会员应已完成营业执照的变更和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并根据《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向交易所提交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此外,试点会员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证券及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并向交易所报备,指定1至2名业务联络人员,负责就试点期间融资融券业务工作与交易所进行联络并处理相关事宜。
为更好地指导会员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业务的开展,沪深交易所还发布了《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对交易权限申请与开通、交易流程(委托、申报与成交)、标的证券与担保证券及折算率、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与保证金余额管理、业务数据和信息报送、交易信息披露与风险监控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沪深交易所要求会员建立健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内部控制制度、操作流程、风险识别及评估与控制体系,防范融资融券业务有关风险,并建立融资融券业务数据和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有关数据、信息的统计与复核。
在客户风险管理方面,上交所要求会员切实承担对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管理责任,包括建立有效的监控系统,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融资融券交易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的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展开调查;建立完整的调查档案,并接受该所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查询和调阅等。深交所也要求会员建立客户档案管理制度,对资信不良、有违约记录的融资融券客户应当记录在案,并应在每个交易日22:00前通过交易通信系统向深交所报送有关融资融券违约记录数据。(杜雅文 周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