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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高速分立是市场的自我修复

  证券时报记者 李瑞鹏

  上周五东北高速分立为吉林高速(601518)和龙江交通(601188)两家公司,并成功上市。这终于为东北高速三家股东之间的明争暗斗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分立后大家欢喜、其乐融融。

  东北高速,可以说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特例,因为这家公司发生的一件件非常事件,常常让人哭笑不得;它也可以说是早期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典型,因为当时特殊条件下的种种不成熟,都可以在它身上找到些许影子。

  在中国资本市场早期阶段,因为市场各方都不成熟,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的力量中行政色彩较浓。东北高速成立之初,黑龙江高速、吉林高速、北京华建中心三家行政单位为了一个共同的融资目的,各拿一块高速公路资产捆绑在一起,发起设立东北高速。三家发起人依照当时上市法规,搭建了合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按照出资份额分权而制。一切看起来都合规合理,但三方股东的行政背景为东北高速未来发展埋下了隐患。

  在三方行政背景股东的共同努力下,东北高速成功上市。当时,大部分上市公司股东也都有着行政背景。行政单位做公司股东,因为实际股权所有者缺位,最难解决的问题是股权管理,很容易形成对企业高管疏于监管的局面。东北高速在这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公司上市后对外投资和资金管理非常混乱,非主业投资达十亿元,其中绝大部分资金打了水漂;而且,公司上市以来违法违规事件不断,涉案金额巨大,东北高速原董事长也在任期内锒铛入狱。

  东北高速三方股东分别代表各自的行政利益,行政利益的特点是不容讨价还价,行政利益之间的矛盾也难以通过市场手段来解决。因为这一点,东北高速这个最初的共同融资平台,在上市后变成了三方股东角力的平台。东北高速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是三方股东正面交锋的战场。三方代表,尤其是黑龙江和吉林的股东代表,在会上经常严守己方利益,针锋相对,毫不让步,最终会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东北高速的“两会”历史上,曾发生过股东代表在走入会场前被殴至头破血流,导致会议无法如期召开,也发生过因为年度报告无法通过董事会、股东会,而被市场监管方特别处理。这些事情发生之前,在中国资本市场都是闻所未闻的。

  针对东北高速的内在矛盾,市场各方在框架内付出了大量的努力,进行了许多智慧的尝试;但因为东北高速自身固有的结构性缺陷,最终,东北高速还是走进了死胡同,深陷市场手段无法解决行政问题的困局中。危机关头,行政智慧再次发挥了起死回生的作用。多方行政单位的共同推动,打破目前东北高速的现状,大胆实施了分立尝试,成功重组为吉林高速和龙江交通两家公司,从根本上解决了黑龙江和吉林两个行政区划在东北高速上行政利益矛盾,也让各方在行政上实现了责、权、利的一致。

  此次上市公司分立事件,在中国资本市场历史上,完全是一次突破性的创新尝试,其解决历史问题的现实意义,远远大于分立本身的理论意义,其不仅折射出当前市场监管方对过去历史问题负责的态度和开放的心态,更体现了当前监管方在解决体制内历史问题的决断力和创新能力,这是中国资本市场行政体制跨时代的一次成功自我修复。

  今天,东北高速已经分立为两家不相干的公司,各方股东终于可以关起门来专心研究自己的事。但终究,黑龙江和吉林两省是邻居,在未来,两家高速公路公司还有机会一起做些事情,因为道路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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