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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创业板推荐指引 明确创新成长定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9日 20:48  全景网

  全景网3月19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指引》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落实创业板市场的功能定位,更好地支持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实施,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指引》要求,保荐机构应当顺应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准确把握创业板定位,应重点推荐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先进制造、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成长性强的企业。

  《指引》明确了保荐机构应审慎推荐的领域主要是:(一)纺织、服装;(二)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等公用事业;(三)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土木工程建筑;(四)交通运输;(五)酒类、食品、饮料;(六)金融;(七)一般性服务业;(八)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抑制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行业。

  此外,保荐机构选择、推荐创业板企业,应当重点关注企业的创新能力,深入核查企业是否拥有关键的核心技术、突出的研发优势、创新的业务模式以及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并在成长性专项意见中予以说明。

  该负责人表示,《指引》力求通过发挥保荐机构勤勉尽责和核查把关作用,强化市场约束,形成创业板市场建设初期创新型企业和成长性企业的示范和集聚效应。(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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