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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之谜:杨彦明之巨额贪污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5日 06:0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案例十

  2009年12月8日上午,有着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人之称的杨彦明终于被依法执行了死刑。该案历经5年,经历五次审理: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北京市高院二审发回重审、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再度判处死刑、北京市高院二审维持死刑判决、最高院死刑复核程序核准死刑。

  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曾任中国长城信托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的杨彦明,以为本单位运作资金为名,多次指使财务人员违规从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提取现金共计6536余万元予以侵吞。但令人惊诧的是,五年五审,穷追猛挖,时至今日,杨彦明所涉赃款仍下落不明。最后,法院审理后认为,杨彦明贪污公款数额巨大,且拒不交代赃款去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因此,判处杨彦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点评:

  杨彦明被诉后,始终徘徊在死亡的边缘,其能否免除一死,也引起社会的关注。而之所以能引起公众的关注,缘于6500余万元的赃款下落不明,但他至死也未揭开这个谜团。浏览媒体相关文章,对这6500余万赃款的去向猜测有三:一是运作亏损,二是开设假名账户或借他人账户藏匿,三是行贿。

  而杨彦明最终获死刑原因,一般认为有三:其一,贪污数额巨大且不能追回赃款;其二,悔罪态度不好;其三,企图以“零口供”的方式和法律博弈。杨彦明想博弈,但与法律博弈的最后结果,却是他的死刑。

  (本版由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

  宋一欣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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