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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离职:是“堵”还是“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8日 06: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徐国杰

  最近基金公司开始陆续发放2009年年终奖,业内的送别聚会也多了起来,其中最知名的当属上投摩根前总经理王鸿嫔,欢送会上她和20多名前部下意气风发地喝掉了两箱半红酒。不过与王鸿嫔撤回台湾不同的是,更多人员流向了私募。对此,基金公司想出的“对策”多半也是隔靴搔痒,没有点中要害。

  凭借着机制优势,私募基金近来发展之快确实让人咋舌。目前有100多家私募公司发行了共约600只阳光私募产品,总规模达到400亿左右。相信如果不是信托新开户被暂停,2010年的私募产品发行会出现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增长。

  但是,阳光私募发展受限并不一定意味着公募基金就能抢得市场份额,扣发年终奖也阻挡不了高端人才向私募流动。广州一位知名基金经理近期就加盟了上海一家私募公司。

  一位明星私募经理毫不讳言离开公募最关键的一点是“自己不能炒股票”,自己的钱只能在银行趴着,无法实现财富的增值。而且,基金经理不光要上报自己的账号,还要上报配偶及直系亲属的账号,配偶被监管还可以理解,但直系亲属也被监管这点让很多人不舒服,仅因为你从事的工作,就给这些亲属的投资理财造成了不便。相比而言,自由度让私募吸引力变得非常大了。

  其实从海外来看,允许基金经理等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是主流。当然,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要备案,也要公开相关信息。一般来讲,海外基金公司内部规定比法律还细致还严格,因为基金经理的行为影响到基金公司的声誉和利益。如一位华尔街人士介绍,他们公司规定基金经理账户须交由公司相关部门监控,而且在买股票前必须获得批准。基金经理若买自己管理的基金准备建仓的股票,必须以高于基金的买入价买入,在卖出时不许高于基金的卖出价,同时持有期限必须在三个月以上。此外,对个人买卖股票一年中买入的次数也作了限制。事实上,堵不如疏,越是公开透明,越是能降低风险。正是由于有完备的规定和职位本身的不菲收入,基金经理们大多不会轻易去踩监管红线,否则麻烦无穷,得不偿失。

  当然,允许基金经理等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与现行法规不符,当下未必有可行性。但海外的有效经验仍可带给我们更多新的思考,帮助我们求解公募人才流失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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