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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IPO和再融资办法有助明确发行人预期

  ⊙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衡道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昨日表示,今年证监会对IPO和再融资两《办法》的修订,有利于发行人进一步明确预期。

  朱从玖说,两个《办法》的修订过程中,将充实4年来证监会发审工作中有代表性的工作经验,并实现“两个统一”。其中,内部统一,就是进一步厘清发审标准,确保从初审到发审委审核保持一致标准、一致逻辑;外部统一,则强调发行人、保荐机构和执业中介机构的工作,与发行审核的逻辑要保持一致,且工作标准、工作要求要保持一致。

  “两个统一”实现后,既有利于提高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更有利于提高发行行为的可预期性。“发行人可以在申请早期就能够对发行上市是否存在根本性障碍做出明确预期,这样就可以通过监管规则的完善节约不必要的社会成本,并提高效率。从现在中小板的情况看,即便我们做了较长时间的工作,否决率还在10%左右,这一方面体现出我们严把质量关,另一方面社会也确实付出了成本。”

  朱从玖坦言,与市场的发展阶段相应,目前我国发行审核监管体系也处在“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要求我们完善大量工作。很多人关心核准制向注册制的发展,其核心问题就在于,监管部门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审核,是应更多着眼于实质判断,还是更多着眼于形式性的、合规性的审核,并将其他问题交由市场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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