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7月1日开始试运行,9月1日起全面推广应用
证券时报记者 于 扬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通知,决定建立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证监会同时授权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负责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监控系统外部测试于3月1日启动,7月1日开始试运行,9月1日起全面推广应用。
根据证监会安排,监控系统外部测试将于3月1日启动,并确定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测试公司。通知要求上述3家公司于4月份根据监控系统接口规范及数据传送指引完成传送系统的开发,完成链路测试、传输测试等联合测试准备,同时协调本公司指定商业银行同步完成相关工作。
经过外部测试之后,监控系统试运行将于7月1日启动,注册地在北京的16家证券公司应于6月份根据监控系统接口规范及数据传送指引完成传送系统的开发,完成链路测试、传输测试等联合测试准备。
从9月1日开始,监控系统将开始全面推广应用,所有证券公司应于8月底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中国证监会要求,各证监局负责督促辖区证券公司按期、保质落实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到期不能按要求报送数据的证券公司,将视为不符合报送信息准确、及时、完整的监管要求,由各证监局对相关证券公司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保护基金公司定期报告证券公司落实监控系统建设的情况,作为分类评价的依据。
此外,各证监局还需协助证券公司督促指定商业银行按期、保质落实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对到期不能按要求报送数据、影响客户资金监控数据完整性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各证券公司应建议客户将存管资金转移到已加入监控系统的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