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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0年2月5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 1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2.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3发行数量及规模:

  本次增发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股本总数的20%,募集资金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含发行费用)。最终发行数量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4 发行对象:

  所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无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6发行方式:本次增发采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7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时如果未来一段时间内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出台新的规定,本次增发具体发行价格将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可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计划延期实施。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9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本次增发募集资金用于长安汽车生产线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小排量发动机产业升级项目、自主研发能力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43.7亿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40亿元用于该等项目的开发建设。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1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本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2.11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增发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3、关于公司2010年度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请查阅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4、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内容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在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计算机应用技术咨询、培训,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安装、维护(法律法规规定须前置许可或审批的业务除外),代办电信公司委托的电信业务等内容。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查阅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内容如下:

  5.1原章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含轿车)、汽车发动机系列产品、配套零部件、模具、工具的开发、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机械安装工程,科技咨询服务。

  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含轿车),汽车发动机系列产品,配套零部件,模具,工具的开发,制造,销售,机械安装工程,科技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计算机应用技术咨询、培训,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安装、维护(法律法规规定须前置许可或审批的业务除外),代办电信公司委托的电信业务。

  5.2原章程: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实际利益;

  (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修订为: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6、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大股东的推荐意见,邓智尤先生、赵鲁川先生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推选连刚先生、马俊坡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连刚先生,现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1960年生,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东安动力股份公司副总经理,东安集团副总经理,哈航集团副总经理、东安三菱董事长、总经理,哈汽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中航工业汽车筹备组副组长,中航工业汽车分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马俊坡先生,现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总经理。1966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汽车部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相关材料,就上述提名董事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等资料,我们认为连刚先生、马俊坡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执行的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董事变更的议案,以上变更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杜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邹文超先生因工作关系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亦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吴雪松先生因工作关系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杜毅先生简历: 1967年生,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东安动力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股份公司总经理,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止本决议公告发出之日,杜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杜毅先生相关材料,就上述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杜毅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杜毅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及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杜毅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8、关于重庆汽车综合试验场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更高频次的汽车试验,加快开发周期,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拟建设重庆汽车综合试验场项目,项目建设投资119,64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汽车试验区、摩托车试验区、配套服务设施、室内试验室等。项目总建设进度为24个月,从2010年01月到2011年12月底建成试验场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室内试验室作预留设计考虑。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9、关于吸收合并重庆长安汽车模具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加强对模具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模具开发和制造能力,降低制造成本。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模具公司,模具公司解散并注销其独立法人资格,该等资产、负债、业务将由公司直接管理,继续存续经营。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吸收合并涉及办理资产移交、相关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注销手续等事宜。

  重庆长安汽车模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28日,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产品的模具开发与制造,注册资本为11,550万元。2009年,模具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501万元,实现利润112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837万元,净资产10,6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10、关于收购重庆长安金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以上关联交易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在重庆长安金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的关联董事徐留平、张宝林、邹文超、王晓翔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1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现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以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12、关于制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程序的议案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13、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14、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1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http://www.cninfo.com.cn,其中第1、2、3、5、6、8项议案尚须提交2010年3月8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11日

  董事签字:

  徐留平 张宝林 邹文超 王晓翔

  王重生 马 军 崔云江 朱华荣

  欧阳明高 董 扬 陈 重 王志雄

  彭韶兵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0-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长安金陵汽车零部件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长安金陵汽车零部件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收购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所持有的重庆长安金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金陵”)97.1%的股权。鉴于中国长安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参加会议的关联董事徐留平、张宝林、邹文超、王晓翔回避表决,其余9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⒈企业名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⒉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红罗厂街乙2号

  ⒊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⒋法定代表人:徐斌

  ⒌注册资本:肆拾伍亿捌仟贰佰叁拾柒万叁仟柒佰元整

  ⒍主营业务:汽车、摩托车、汽车摩托车发动机、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夜视器材、信息与通信设备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资产并购、资产重组咨询。

  中国长安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2005年12月26日,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工业”)为推进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旗下包括长安汽车在内的8家整车企业和20余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实施了专业化重组,成立了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7月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正式更名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后,其公司性质、所有权属、与本公司股权控制比例、控制关系均未发生任何变化。2008年,中国长安共实现销售收入5,729,082万元,利润总额116,938万元;截止2008年12月底,资产总额4,198,259万元,净资产1,655,680万元。2009年1-9月,中国长安共实现销售收入6,201,751万元,利润总额223,259万元;截止2009年9月底,资产总额5,358,406万元,净资产1,805,3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南方工业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受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⒈企业名称:重庆长安金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⒉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工业园区唐家沱庆坪村

  ⒊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⒋法定代表人:宋龙

  ⒌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⒍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开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信息化服务;汽车零部件模具、工具、工装的开发、制造;汽车零部件科技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模具等。

  长安金陵成立于2003年8月,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中国长安出资9,710万元,占股97.1%,本公司出资290万元,占股2.9%。2008年,长安金陵共实现销售收入75,610万元,利润总额-4,446万元;截止2008年12月底,资产总额66,860万元,净资产12,741万元。2009年,共实现销售收入118,000万元,利润总额1,98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底,资产总额84,300万元,净资产14,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长安金陵不存在或有负债、对外担保及重大诉讼,亦不存在中国长安对长安金陵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长安金陵股权收购价格由公司与中国长安根据经评估的净资产值协商确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入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最终股权转让价格以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所成交价格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长安金陵作为公司的主要配套企业,主要配套长安自主品牌轿车大型覆盖件、车门及侧围,长安合资品牌的部份结构件。经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调增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009年度公司向长安金陵采购零部件预计金额32,083万元,实际采购零部件金额31,466万元(未经审计数)。2010年1月份公司向长安金陵采购零部件金额2,380万元。收购完成后可以减少日常关联交易,加强对配套供应商的管理,控制配套件质量,降低成本。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收购中国长安所持长安金陵97.1%的股权,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配套件的管理,控制配套件质量,降低成本,同时收购后可减少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中国长安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收购价格由公司与中国长安根据经评估的净资产值协商确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入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最终股权转让价格以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所成交价格为准,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关于收购重庆长安金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长安金陵的财务报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11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0—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研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0年3月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名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召开地点: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5、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8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3月7日至2010年3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3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3月7日下午15:00时至2010年3月8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截止2010年2月2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2.1发行股票种类

  2.2每股面值

  2.3发行数量及规模

  2.4 发行对象

  2.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2.6发行方式

  2.7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8决议的有效期

  2.9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2.1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2.11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增发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3、关于公司2010年度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重庆汽车综合试验场项目的议案;

  6、 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累积投票);

  7、 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就议案 1、2、3、4 作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0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6)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司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9)。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3月5日下午5:30前。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 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云江、黎军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23

  电 话:023-67594009

  传 真:023-67866055

  2、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二: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特此通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1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第6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股东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选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二) 每位当选人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如当选董事不足股东大会拟选董事人数,应由公司下次股东大会补选。

  2、除第6项议案外,其他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3、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以及指示不清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年[ ]月[ ]日

  附件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 及 B股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0 年 3 月8 日 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0625 投票简称:长安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① 输入买入指令;

  ② 输入投票代码 360625;

  ③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如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0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02,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6.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6.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④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如对6.01元填报5000股,表示对议案6中第一位候选人连刚投5000表决权,依此类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⑤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① 投票不能撤单;

  ②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 cai@cninfo.com.cn。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10年 3 月7日 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 2010 年 3月8 日 15:00。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0—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2月9日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0年2月5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推选杨建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按公司大股东推荐意见,公司监事刘志岩先生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推选杨建先生担任公司监事。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杨建先生简历:

  杨建先生,现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1964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副所长,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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