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3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本次会议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澄海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第259-261页披露了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和主要设备选择等;第272-273页披露了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第276-279页披露了头孢呋辛钠舒巴坦钠研发项目研究主要内容、项目投资概算等。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说明》实施鉴证工作,并出具了深南专审报字(2010)第ZA008号鉴证报告,认为:信立泰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信立泰公司截至2009年9月6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均发表,同意以4,128.7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意见。
(《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深南专审报字(2010)第ZA008号、《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议案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从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
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议案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明智先生为审计部经理的议案》,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附:王明智简历
王明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3年12月14日生,会计师。
1998年-2003年,山东龙大企业集团财务主管;2004年-2007年,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郑州,湖南,上海分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2009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9年5月至今,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
王明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四、会议以5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5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5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5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5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5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问责制度》。
(《内部问责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5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5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5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0-00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3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9月1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1.98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9,643万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5,575.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067.37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50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11,217.37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9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09)第0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一、以4,128.7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为满足市场发展的要求,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说明》实施鉴证工作,并出具了深南专审报字(2010)第ZA008号鉴证报告,认为:信立泰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信立泰公司截至2009年9月6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公司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说明》中作了如下说明:截至2009年9月6日止,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128.74万元,分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10年2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4,128.7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于审议通过一周内,一次性置换完毕。
二、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周晋峰、孙坚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信立泰本次以募集资金4,128.7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128.74万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信立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4,128.7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4,128.7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议案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0-00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
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0年2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643万元,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575.628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067.3718 万元,超出原募集计划61,991.6718万元。
根据《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现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有利于公司拓展主营业务领域和提高行业竞争力为前提,经审慎研究、规划,将用超额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立泰生物医疗”)增资。同时,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从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一、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信立泰生物医疗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
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3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已全部到位,主营业务为从事Ⅱ类、Ⅲ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和研发。目前,生物医疗工程公司正处于产品研发阶段,产品主要为高端医疗器械,将拓宽公司主营业务领域,是公司未来利润的增长点,利用超额募集资金投入增资,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此,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信立泰生物医疗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
二、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向信立泰生物医疗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后,该股权持有比例不变。信立泰生物医疗主要从事高端医疗器械的生产。该项目将是公司主营业务的有益拓展,符合公司主营业务远景发展规划。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
(三)公司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信立泰本次将超募资金中的2,500万元用于向信立泰生物医疗增资,有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均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信立泰实施前述事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议案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0-00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3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忠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已按规定向我们提交了相关材料,并回答了我们的质询。
2、根据公司监事会的专项说明,截至2009年9月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4,128.74万元,系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
3、根据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鉴证报告,对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工作,并出具了深南专审字(2010)第ZA008号鉴证报告。
4、本次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以4,128.7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