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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2月5日在深圳市国贸大厦4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及《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各项内容。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年报及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009年年终不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计提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项目进行的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及计提员工辞退福利费所采取的会计处理,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成员认为,监事会2009年度的工作获得了公司董事会、经营层的积极配合、支持,监事会职责得到充分发挥,有效促进了公司法人治理机制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0—05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2月5日上午9:00在深圳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陈玉刚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主管财务工作的王航军副总经理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200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财务决算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关于2009年计提事项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以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本公司2009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547,436.94元,其中:坏帐准备759,588.01元,存货跌价准备7,203.73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780,645.20元;计提预计负债8,030,474.39元;计提员工辞退福利费12,700,956.9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2009年初的未分配利润为-427,728,750.13元,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462,937,195.91元,减去200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792,923.40元及支付的普通股股利60,247,705.90元后,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1,832,183.52元。

  本公司200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财务预算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彩天怡色项目9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及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4.8亿元贷款的议案”,其中:同意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国贸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彩天怡色”项目开发。

  上述议案并已经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落实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贸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人民币9,000 万元,用于彩天怡色项目开发,期限2 年,贷款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该笔贷款由该项目地块及本公司共同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并为落实股权分置改革股东承诺,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深投控”)申请委托贷款,具体事宜如下:

  1、向深投控申请2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展期

  本公司目前共取得深投控委托贷款资金2亿元人民币,其中:

  ①、本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取得委托贷款5,000万元,期限到2010年12月29日,受托行为农行深圳分行;

  ②、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6日取得委托贷款15,000万元,期限到2010年10月16日,受托行为深圳光大银行景田支行。

  本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2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到期后,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与深投控和相关银行协商的基础上,决定办理上述贷款的展期手续,具体期限、利率、融资主体等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以上授权期限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2、向深投控申请新增5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

  本公司2009年10月12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改方案,其中深投控承诺“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形下,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对深物业提供余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支持。上述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支持不包括自深投控控制的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以前已经提供的委托贷款现金支持金额。”

  为落实股改相关股东会决议,本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与深投控和相关银行的协商的基础上,决定办理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协议签订、续贷展期、借新还旧及偿还等事宜;以上授权期限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以上委托贷款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1、目前公司的经营现状正常,项目资金需求较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持公司资金链的充足,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需求;2、本次关联交易没有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述议案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控股股东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拟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审计费为人民币52万元。并拟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审计约定书的签署及支付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参与土地竞买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9年8月31日召开了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授权的议案”,股东大会对本公司董事会就土地购置事宜的投资决策权限授权如下:

  通过政府招标、拍卖等法定公开竞价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做出决定:

  1、购地款项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购置土地的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政策的规定,且购置土地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近期资产负债率相比,提高幅度不超过5%。

  以上授权期限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鉴于目前土地竞买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灵活度较高,因此,为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以在土地竞买市场中掌握灵活性和主动性,本公司董事会拟将股东大会授予的上述土地购置事宜的投资决策权限授权给公司经营班子,授权期限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如成功竞得土地,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注册成立相应的项目子公司,注册资金根据开发量核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定于2010年3月18日(周四)上午9:30在深圳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关于2009年计提事项的议案;

  (五)、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彩天怡色项目9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的议案;

  (八)、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一)、《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二)、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参与土地竞买的议案;

  (十三)、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0—06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3月18日(周四)上午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截至2010年3月11日(周四)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09年度报告;

  本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于2010年2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六)、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2009年初的未分配利润为-427,728,750.13元,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462,937,195.91元,减去200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792,923.40元及支付的普通股股利60,247,705.90元后,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1,832,183.52元。

  本公司200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并为落实股权分置改革股东承诺,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深投控”)申请委托贷款,具体事宜如下:

  1、向深投控申请2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展期

  本公司目前共取得深投控委托贷款资金2亿元人民币,其中:

  ①、本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取得委托贷款5,000万元,期限到2010年12月29日,受托行为农行深圳分行;

  ②、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6日取得委托贷款15,000万元,期限到2010年10月16日,受托行为深圳光大银行景田支行。

  本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2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到期后,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与深投控和相关银行协商的基础上,决定办理上述贷款的展期手续,具体期限、利率、融资主体等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以上授权期限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2、向深投控申请新增5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

  本公司2009年10月12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改方案,其中深投控承诺“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形下,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对深物业提供余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支持。上述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支持不包括自深投控控制的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以前已经提供的委托贷款现金支持金额。”

  为落实股改相关股东会决议,本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与深投控和相关银行的协商的基础上,决定办理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协议签订、续贷展期、借新还旧及偿还等事宜;以上授权期限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八)、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拟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2010年2月9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第(一)至第(六)项、第(八)项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七)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需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3月12日至3月17日工作日9:00—16:30

  2010年3月18日上午8:00—8:40

  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20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42层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39层。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涌、刘刚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9日

  附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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