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和景德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涌山信用社(简称"信用联社")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溪水泥")在信用联社的最高债务额人民币7,400.00万元(大写:柒仟肆佰万元)承担其中2,00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锦溪水泥的股东江西锦溪投资有限公司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锦溪水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281210002529;注册地址:乐平市涌山镇叶家村;法定代表人:叶青;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亿叁仟零伍拾陆万元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水泥生产、销售;水泥制品加工、销售;水泥灰岩开采。成立于1999年5月。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公司
债权人:景德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涌山信用社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0】景农信联社高保字第33019001号)
主要条款:
本次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担保期间为2010年1月20日至2012年1月19日,保证期间为两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经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及其子公司2009年总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授权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为止,公司累计实际担保(含子公司为母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总额是178,252.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42%,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