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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SICHUANFULINTRANSPORTATIONGROUPCO.,LTD.

  (绵阳市绵州大道北段98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在股票上市之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实业”)、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及其亲属自然人股东聂正、安东、聂丹、安舟、聂勇、许波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持股和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9年1-9月及7-9月和对比表中2008年1-9月及7-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富临运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2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680万股,发行价格为14.97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50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富临运业”,股票代码“002357”,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68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2月10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已于2010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了招股意向书摘要。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1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0年2月10日

  (三)股票简称:富临运业

  (四)股票代码:002357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163.777万元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2,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72%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及其亲属自然人股东聂正、安东、聂丹、安舟、聂勇、许波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6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的时间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Fulin Transportation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60,637,770元

  发行后总股本:81,637,770股

  法定代表人:陈曙光

  公司住所:绵阳市绵州大道北段98号

  电 话:(028)83262759

  传 真:(028)83256238

  互联网网址:www.scflyy.cn

  电子信箱:zhengquan@scflyy.cn

  董事会秘书:赵凯

  经营范围:汽车客、货运输,人力车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租赁服务,石油制品、饮料、果品销售,烟、酒零售,仓储服务,汽车美容,停车服务,货运信息服务,农机销售,客运站经营,汽车一级、二级维护,汽车、小汽车专项修理(限于分公司经营),汽车配件销售,保险兼业代理(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

  所属行业:F03 公路运输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

  富临实业集团设立于1995年12月19日,住所为绵阳市安昌路17号,营业执照号为510700000015153,法定代表人为安治富。现注册资本为3亿元,股权结构:安治富出资金额为2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70%;安东出资金额为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0%;聂丹出资金额为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经营范围:机械、汽车配件、摩托车及零部件、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精密铸造件、金属压铸件、模具、塑料制品、绝缘材料、玩具、服装、粮油制品、羽绒制品的生产、销售,房地产经营,润滑油、润滑脂及添加剂销售,商品砼、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百货、保龄球、体育健身、饮料、家用电器、厨卫设施的销售,市场开办和管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三级)。

  截至2009年6月30日,富临实业集团总资产328,495.61万元,净资产112,399.47万元;2009年1-6月实现净利润4,987.31万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富临实业集团总资产294,174.51万元,净资产107,556.97万元;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9,883.75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数,经四川永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目前,富临实业集团的投资领域已经形成了房地产开发、机械制造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以及医院卫生等四大板块,形成了拥有18家子企业的投资控股型企业集团。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安治富先生。安治富系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510702194912050238,住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普明北路东段588号鸣翠谷100号房。安治富先生持有本公司14.55%的股份,并通过其持股70%的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37.56%的股份,对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安治富先生除持有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55%的股份外,还持有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70%的股份,此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33,581人。

  本公司发行后上市前的前十名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100万股

  2、发行价格:14.97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72%。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数量为4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89935760%,超额认购倍数为111.19倍;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中签率为0.2545984380%,超额认购倍数为393倍。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产生10股零股由东北证券包销,网上定价发行无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314,370,000元

  5、发行费用总额27,751,382.11元,每股发行费用1.32元,发行费用有关的明细如下:

  6、募集资金净额:286,618,617.89元,超募资金额为:81,728,617.89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了XYZH/2009CDA4036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35元/股(以公司200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354元/股(以公司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9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9年1-9月及对比表中2008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8年7-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

  公司200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334.34万元,比去年同期10,048.32万元增加3,286.02万元,增长32.7%。

  报告期公司毛利率为57.05%,去年同期为56.97%,毛利率稳定。

  公司2009年1-9月实现利润总额3,926.68万元,比去年同期2,649.36万元增加1,277.32万元,增长48.21%。公司2009年1-9月实现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3,106.36万元,比去年同期1,900.17万元增加1,206.19万元,增长63.48%。公司2009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2,982.07万元,比去年同期2,243.60万元增加738.47万元,增长32.91%。公司经营成果持续向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二)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公司截至2009年9月30日应收账款净额为841.65万元,比期初增加188.65万元,增长28.89%,主要为射洪公司应结算的票款暂未收回。

  公司截至2009年9月30日在建工程余额为185.64万元,主要是江油公司建站工程支出以及灾后加固工程支出。

  公司截至2009年9月30日短期借款为4,950万元,系由于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增加了银行借款以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截至2009年9月30日应交税费余额为458.14万元,比期初减少227.43万元,降低33.17%,主要是2009年上缴了上年度应交税金余额。

  公司截至2009年9月30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0,458.30万元,比期初减少1,067.91万元,降低9.27%,主要是2009年度支付了收购眉山公司余款。

  公司截至2009年9月30日预收款项余额为2,641.86万元,比期初增加1,833.47万元,增长226.8%,主要是未结转的根据协议一次性收取的服务费收入,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分年结转收入后的余额。

  公司2009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84.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91.34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稳定增长,表明了公司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

  (三)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三、200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公告所载2009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2009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受益于旅客流量的较大幅度增长以及新增眉山富临运业,200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200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81,640,718.51元,比2008年度增长32.17%;实现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40,355,240.68元,比2008年度增长39.74%,公司盈利能力有所提高。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发行人自2010年1月22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2、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4楼

  电话:010-68573828

  传真:010-68573837

  保荐代表人:刘永、王浩

  项目协办人:康卫

  项目联系人:刘存、王浩、康卫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东北证券认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北证券愿意推荐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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