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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4日 02:38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002318证券简称:久立特材公告编号:2010-00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5,805,000.00元,并于2009年12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三家专户银行,并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将相应募集资金存入监管专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决定以定期存单、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为规范管理该部分以定期存单、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与上述三家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将在建设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3001643500059899999)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存入方式

  存单号

  金额(万元)

  期限

  七天通知存款

  040102159

  700

  2010年2月3日起

  七天通知存款

  040102160

  1,000

  2010年2月3日起

  七天通知存款

  040102161

  1,000

  2010年2月3日起

  七天通知存款

  040102162

  1,000

  2010年2月3日起

  3个月定期存款

  040102155

  1,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5月3日

  3个月定期存款

  040102156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5月3日

  3个月定期存款

  040102157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5月3日

  3个月定期存款

  040102158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5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040102047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040102048

  4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040102049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040102050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040102051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040102052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040102053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040102054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二、公司将在工商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205230229049079979)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存入方式

  存单号

  金额(万元)

  期限

  七天通知存款

  00009804

  1,000

  2010年2月3日起

  七天通知存款

  00009803

  1,000

  2010年2月3日起

  七天通知存款

  00009802

  1,000

  2010年2月3日起

  七天通知存款

  00009801

  700

  2010年2月3日起

  3个月定期存款

  00009425

  1,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5月3日

  3个月定期存款

  00009424

  1,3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5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00009423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00009422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00009421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00009420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00009419

  1,3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三、公司将在中国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90032984908094001)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存入方式

  存单号

  金额(万元)

  期限

  七天通知存款

  1871953

  1,000

  2010年2月3日起

  3个月定期存款

  1871954

  9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5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1871955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1871956

  1,7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6个月定期存款

  1871957

  2,000

  2010年2月3日—2010年8月3日

  四、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安全管理和合法使用,三方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合称“存单”)形式存放资金。公司承诺在存单到期及通知存款销户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存单到期、续存均须从专户中经过,存单不得质押。

  六、本补充协议生效后,构成三方于2009年12月15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318证券简称:久立特材公告编号:2010-003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9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19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5,805,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天会验[2009]第238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6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经2010年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占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75,805,000.00元的9.7%),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205230229049079979中提取5,500万元;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90032984908094001中提取3,000万元)中提取,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承诺: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形成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人民币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8,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对久立特材使用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318证券简称:久立特材公告编号:2010-004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2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根据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以定期存单、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的募集资金中的8,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分别发表了专项意见,对上述议案表示无异议。

  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向建信信托有限公司的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六个月。

  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申请本外币信贷额度总额为30,000万元,用于经营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公司拟以合法拥有的房地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的方式,担保公司对债务的清偿。本次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有效期限两年。并授权董事长周志江先生在授信额度内发生的具体借款和担保事项的相关法律文本上签章。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借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2,7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公司以自有的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毛家桥村的土地使用权为前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土地证号分别为:湖土国用(2007)第24-15255号、湖土国用(2009)第24-14094号)。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签订相关借款、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318证券简称:久立特材公告编号:2010-005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2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2月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会议。本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共3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决定将闲置的募集资金中的8,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318证券简称:久立特材公告编号:2010-006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挤压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挤压公司向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挤压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挤压公司75%的股权),挤压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法定代表人:周志江;注册资本:1,042万美元;经营范围:不锈钢无缝管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挤压公司资产总额31,391.47万元,净资产9,816.23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2,043.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

  担保债权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担保期限:六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挤压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该公司对外融资,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挤压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挤压公司对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发生担保额度15,8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额度5,1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5,800万元,实际担保额度5,100万元。除此以外,公司无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六、授权事宜

  在为挤压公司提供担保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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