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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亮剑”借买股权违规拿地

  地产商忧影响“蔓延”

  ⊙记者 彭飞 ○编辑 李小兵

  ⊙记者 彭飞 ○编辑 李小兵

  

  1月27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土地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被认为是国土部门首次对通过收购股权变相违规拿地“亮剑”。

  《通知》中规定,房地产用地在规定时限内投资额未达到开发投资总额25%的,土地使用权严禁转让、联营合作、作价出资(入股)、抵押。严禁以股权转让为名,变相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严之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新政主要是严厉打击以转让股权方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因为按规定,企业股权转让在税费和转让条件上都远低于土地转让,如土地转让要求建设完成开发量的25%以上,股权转让则没有此限制条件,因此往往成为非法炒卖土地者的惯用伎俩。

  分析人士称,一旦该政策开始实施,将对炒地、囤地形成最有力的打击。此前,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海南的土地市场被炒得火热,然而,《通知》规定,至2010年3月底,暂停审批出让房地产用地;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经批准颁布之前,暂停审批新的土地成片开发项目。因此,很多开发商将目光瞄准在土地二级市场。

  记者注意到,2009年12月18日,海南高速披露,公司以3亿元竞得海南儋州东坡雅居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曲线”囤地近千亩。这也是记者从公开渠道查阅到的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曲线”拿地的最近一起案例。

  那么,新政对颁布前的该类行为是否具有“追诉”效力?对此,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实施细则尚在具体商议中,是否会对颁布前的案例进行追诉也尚未明确。

  尽管如此,该新政还是给房地产企业敲响了警钟。一房地产开发商表示,目前,海南建设用地存量约30万亩,加上每年近4万多亩的新增用地指标,因此,政府暂停土地出让对已拿地的房地产企业而言是个利好消息。

  但也有开发商指出,新政将使开发商融资渠道变得更加狭窄,此前,雅居乐曾向摩根士丹利转让海南清水湾项目30%股权,融资52.8亿元。而且,如果该新政在全国推广,则会影响到整个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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