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试点正式启动,券商申报流程及投资者参与门槛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本报记者1月11日获得的信息显示,中国证监会将在近期下发《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材料申报的通知》,随后11家参加过融资融券全程全网测试的券商将根据证监会的通知,准备申报材料,正式进入最后抢跑试点阶段。
“融资融券作为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完全按照行政许可审批的流程和要求来走。”一位监管部门人士说。
也就是说,证监会将“集中受理”这些券商的申请,同时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来确定最终的试点名单。
与此同时,融资融券也明确对投资者设置相应门槛,而此前监管部门与券商沟通的“交易满18个月以上、未有重大违约纪录”等要求,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或有微调,且将强调交易经历和风险承受能力。
申请试点五步走
按照前述监管部门人士的说法,对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券商的审批完全按照行政许可要求来做。
目前来看,券商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流程基本明确,将有五个步骤。
首先由证监会下发《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材料申报的通知》至各派出机构,并由派出机构传达给相关券商。当然,此“相关券商”已明确限定在此前11家参加全程全网测试的券商内。
“这也是启动试点的准备工作之一。”前述监管部门人士说。
之后各家券商通过股东会批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后,递交申报材料。
“公司肯定会大力支持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目前基本形成共识,因此召开股东会只是个必须要走的程序,但不会影响到申报材料的进展。”一位参与过全网测试券商的相关人士说。
根据证监会有关行政许可受理方面的规定,办公厅受理处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转至目前负责融资融券业务审批的机构部进行实质性审核;需要补证的,要在30天内补齐。
当然,按照此前证监会与相关券商充分沟通的情况,申报材料应该相对完备,不太可能存在需要补证的情况。
“集中受理,成熟一家审批一家,(最终确定试点的)具体家数要看各个公司情况。”前述监管部门人士说。
该人士表示,证监会对融资融券业务行政许可的受理和审核程序基本确定,将会按照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定,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经过专业评审后择优确定首批试点证券公司。待试点正常启动后,将持续跟踪、严格监管,并根据市场情况和试点效果,审慎稳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推进。
而第一批试点券商,将主要考虑五方面因素,包括证券公司净资本规模、合规经营情况和风控指标,以及试点方案实施准备情况等条件和标准。
前述监管部门人士还明确表示,地域也会是选择首批试点券商的因素。
而早在2008年底融资融券业务启动预期最高时,各地证监会曾对八家券商进行现场检查。其中上海有海通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光大证券,北京则有中信证券和银河证券,广东是国信证券及广发证券。
试点资格明确后,一个必须做的步骤是,中金所和中登公司对获得试点资格的券商进行最后一次系统技术测试。
“预计这个流程走下来,正常情况下可在一个半月内完成。”上述券商人士分析。
若真如此,则意味着,融资融券业务最快将在春节前后正式开展。
投资者门槛或微调
证监会一贯倡导的以“把合适的产品推荐给合适的投资者”为核心的合格投资者制度也将用于融资融券。
前述监管部门人士表示,融资融券业务也将对投资者设置相应的门槛,这是风险防范方面的重要要求,同时融资融券作为一项新业务,投资者有个熟悉的过程,因此要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
本报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此前监管部门曾与11家拟试点券商就此方面进行沟通,对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设置了硬性指标和定性要求。
其中硬性指标是必须从事股票交易满18个月以上,交易结算纳入第三方存管,未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定性要求主要是指要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前述监管部门人士表示,新的门槛设置标准“不一定跟以前完全一样”,但要考虑到风险防范方面的要求。
“不排除监管部门对交易经历的时限上要求更严。”一位保荐机构人士称,创业板因其风险高于主板而设置了两年交易经历的要求,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某种程度上讲,比创业板还要高,因此,交易经历由开户满18个月提高至24个月即两年的可能性比较大。
对于风险承受能力的判断方面,创业板开户时曾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客户信息,包括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目标等,并根据这些信息,对客户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进行测评,此测评结果即作为客户判断自身是否适合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参考。
当时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就曾明确表示,券商对客户进行的此类信息收集,是合格投资者制度实施的较好的数据资源,可以为今后推出的其他产品打下基础。
由此可见,投资者申请融资融券,也要进行相关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