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黎)2010年1月6日,经过近半年时间的认真准备和积极争取,由成都银行与其境外战略投资者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共同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正式获得中国银监会的筹建批复。同时获批的还有北京、上海两市拟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这标志着我国新型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正式落户成都,同时也标志着成都地方金融机构成都银行向大型综合化金融集团方向发展迈出了重要步伐。
目前,成都银行正在紧张地进行消费金融公司筹建涉及的人员招聘、系统建设、产品设计等相关工作,预计年内实现消费金融公司的对外开门营业,以推动成都地方消费经济发展和西部金融中心的建设。
相关链接: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贷款,风险相对较高,银监会因而设立了严格的监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