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萍
ST东北高(600003)公告称,公司拟分立为两家股份有限公司,即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完成后,龙江发展和吉林高速将依法承继原东北高速的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原东北高速股票在分立完成后终止上市,东北高速注销法人资格。龙江发展和吉林高速股票经核准后上市。
分立后的龙江发展与吉林高速的股本均为12.132亿股,公司在分立日在册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每一股公司股份将转换为一股龙江发展的股份和一股吉林高速的股份。在此基础上,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吉林高速的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给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吉高集团将其持有的龙江发展的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给龙高集团。
此外,东北高速的主营业务以及相关资产划分根据属地原则,黑龙江省境内的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权及相关资产、东北高速持有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48.76%股权进入龙江发展;吉林省境内的长平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及相关资产、东北高速持有的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63.8%股权将进入吉林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