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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不能买创业板股票 不能投资B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8日 07:25  中国证券网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东方早报记者 肖莉

  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将再次拓宽。昨天,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的征求意见稿,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延伸到“投资不动产”和“股权投资”,但对于市场关注的“创业板”,监管部门拟对保险资金关上大门。

  不能投资B股

  根据中国保监会昨天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10年1月4日,保险业有关人士称,这或许意味着《办法》的正式出台将会很快。

  根据《办法》,“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可以投资境内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这意味着B股仍然不在保险资金的可投资范围内;《办法》还要求,保险资金所投资基金的基金公司,其首只基金契约生效时间超过一年,这意味着保险资金不能随意充当“关系户”,购买相关系的新基金公司发行基金。

  此外,《办法》限制保险资金参与创业板。根据《办法》第十三条,保险资金不能“买入创业板股票,或者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的股票”;不能投资高耗能、高污染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者不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的不动产。此外,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不能投资非金融类企业股权。

  此前,由于对是否可参与创业板没有明确说法,国内保险公司都未参与创业板。在首批创业板新股的网下有效配售中,仅有泰康人寿旗下的泰康资产管理公司动用四个账户参与了乐普医疗的网下配售,但其动用的这四个账户均为第三方委托理财性质的非保险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保险资金。

  股权投资仅限于金融类

  根据《办法》,保监会还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从事不动产投资,对于“不动产投资”,本次〈办法〉明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类不动产、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等。

  之前,已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明确保险资金“可投资不动产”,但在实际操作上,保险公司还要依据即将出台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试点管理办法》,据悉细则目前还未出台。

  另外,保监会此次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可以从事自用物业和以控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其中以控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企业仅限于三类企业:一是保险类企业,包括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二是非保险金融类企业;三是与保险业相关的公司。

  对于股权投资的上限,本次《办法》中并未明确。根据中国保监会的公开数据,截至今年11月,保险资金的资产总额达3.9万亿元,投资资金约2.6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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