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市发改委21日发布消息,从2009年12月22日起,北京市居民水价每立方米上调0.3元。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北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每立方米将上调0.16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将上调0.14元,调整后北京市居民用水销售价格将由每立方米3.7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元。(杨 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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