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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定价实现双赢

  需要买卖双方归位尽责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朱绍勇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朱绍勇

  

  新股破发对A股市场来说是新鲜事儿一件,但在市场化机制运行多年的国外成熟市场,新股破发却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现象。投行机构评价,成功的股票发行应当是实现发行人、投资者“双赢”的发行,而要实现这种双赢,则需要买卖双方都归位尽责。

  据聚源数据统计,2000年以后截至目前,A股市场共发行805只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内,首发市盈率(摊薄)在28倍左右,2006年以后这一均值上升至32.3倍,今年发行体制改革实施、IPO重启以后发行的股票平均发行市盈率约为48倍,不计创业板首批上市28只股票,主板和中小板个股平均发行市盈率在43.9倍。

  反观上市首日涨幅,2000年以后所有新发股票首日涨幅平均在120.9%,2006年以来发行的个股首日涨幅均值略高,为127.6%,在2006到2007年A股市场爆发式上涨过程中发行的股票市盈率则高达153%左右。今年IPO重启后,包括创业板股票在内的平均首日涨幅大幅下降至81.8%,如果剔除创业板公司,沪深主板、中小板个股上市首日涨幅更低一些,仅为76.5%。

  数据明确,市场化定价机制的作用下,股票发行市盈率有所提高,同时一二级市场的价差显著缩小。有投资者说,“这种变化苦了我们”,如果再想远一点,这还反应这样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我国买方投资者在市场化定价机制中的议价能力、议价水平仍然有限。

  “股票的发行定价应该是长期定价,但市场不可避免也会有很多短期因素影响价格的确定,例如资金流动的压力、投资信心等等。”中金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主席丁玮表示,在发行定价过程中,除制度因素以外,发行市盈率和首日涨幅情况还跟宏观经济状况、流动性、投资者构成、投资心态等因素紧密相连。

  券商机构如何评价一只股票是否发行成功?丁玮表示,比较好的发行定价应该是“双赢”的,即既给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也能够优化发行人的发行规模、发行效率,券商机构的职责就在于尽可能平衡需求和供给两方面的因素,注重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兼顾市场短期因素。据介绍,总体来说国外市场新股上市破发的比例比A股市场大很多,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发行环节对投资者自身进行尽职调查的要求也高得多——买卖双方都需归位尽责。

  市场分析人士同时表示,招商证券破发仍应归为个别案例,IPO重启后,买卖双方都做出了很大努力,探索在市场力量约束制衡机制下的定价模式,总的来看定价水平较为合理,符合市场参与方“自由表达意愿”,而一二级市场价差缩小也使两个市场的联动程度更好,有利于市场运行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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