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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并购重组信息披露是挤压内幕交易根本之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8日 02:00  证券日报

  □ 马红雨

  最近以来,在一些上市公司,例如西飞国际高淳陶瓷天山纺织等的重组过程中,出现了某种不和谐的音符,这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

  当前,并购重组已成为国资委鼓励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重点工作。但不能忽视的是,随着资产重组以及买壳上市的实施,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出现也是难以避免的,内幕交易也就得以产生和形成。在内幕交易行为中,部分内幕消息知情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先期买入股票,当公众得到消息时,往往是他们卖出股票之时,因此他们损害的是证券市场公众的切身利益,内幕交易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五条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国内昔日的首富黄光裕就因被指控为“内幕交易罪”而身陷囹圄。

  在公司重组过程中,不管是操纵股票的庄家还是其他跟风提前埋伏的内幕交易者,如果他们早已经知道重组消息这张游戏底牌,在与二级市场其他浑然不觉的投资者的博弈中,庄家和内幕交易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对我国资本市场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一是扭曲投资价值导向,影响价值投资理念;二是破坏了市场秩序,毒害了市场文化。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除了要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以外,要着重引导上市公司通过强化规范意识、完善内部制度、明确内部问责等方式,提高自我约束意识和自律水平,从以“他治”为主转向“自治”与“他治”并重。

  针对目前重组过程中内幕交易屡禁不止的现象,有关部门应打破条条框框,将重组实施情况全部公诸于众,让市场各方及时了解重组的进程,使市场价格能够反映资本运作导致的盈利变化,从而使重组完全公开透明化。

  同时,要进一步发挥证券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通过一系列制度和机制安排,使成长性强的公司获得发展,使缺乏竞争力的公司退出市场。因此有必要对以概念、保壳为目的的重组亮出红灯,壳资源的价值也将一文不值,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內幕交易的“温床”。

  证监会制定的《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和《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已在业内试行一段时间,已产生明显的成效。但是如何规范证券市场,规范资本运作,仍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除了监管部门加强监控以外,还应重视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发挥舆论监督的威力,使媒体和市场产生合力,将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更加“阳光化”,让内幕交易者无处遁形,使内幕交易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投资者的利益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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