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场(000301)公告,公司2009年12月14日同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签署《盛泽新城土地开发整理委托框架协议》,由公司于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对运东新城3,415.90亩土地和运西新城5,412.10亩土地进行拆迁和开发整理,具体开发进度由盛泽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求,按单宗土地再进行委托约定。
公司将开发、整理完成后的地块交付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后,由其根据土地性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纳入吴江市土地供应计划,通过招拍挂方式,达到土地价值效益最大化。
委托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公司筹措和垫付;公司与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对委托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益实行分成,具体分成比例由双方按照单宗土地的土地开发整理协议书进行约定,但不得低于合同项下的单宗土地全部开发整理总成本的10%。
公告同时显示,公司拥有的盛泽镇西二环路西侧两宗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块被盛泽镇人民政府回收,该地块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255,325平方米,公司将获得57,260.59万元的现金流入,预计获得利润总额为2,839.08万元。(王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