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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编号:临2009-021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讯方式)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12月7日—2009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全票通过《关于200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公司原聘请的2009年度审计机构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与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部及安徽、江苏、福建、广东佛山分所进行了合并,而合并后的法律存续主体名称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业务和人员转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不影响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2009年年度报告审计等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09-022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该函称: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精神,响应财政部、中注协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战略号召,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部及安徽、江苏、福建、广东佛山分所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公司名称变更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同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及北京市财政局备案确认。

  鉴于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了不影响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公司继续聘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2009年年度报告审计等服务。

  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事项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变更事项。该事项需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09-023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月15日

  ●股权登记日(和/或B股的最后交易日):2010年1月8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龙东商务酒店(张江集电港)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7日-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龙东商务酒店(张江集电港)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议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关于200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关联交易公告于2009年12月15日刊登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四、参会方法

  1)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

  4)通讯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971号钱江大厦24楼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21-58206677-209

  邮编:200122 传真:+86-21-68765759

  5)登记时间:2010年1月1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

  6)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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