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小型微利企业明年可获所得税优惠

  ⊙记者 张牡霞

  ⊙记者 张牡霞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明年将获所得税优惠。

  《通知》指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部门此次出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在金融危机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背景下进行的。据相关专家介绍,受金融危机影响,有40%的中小企业倒闭,40%的企业在生死线上徘徊,只有20%的中小企业没有受到影响。虽然随着经济的企稳回升,中小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但情况仍然不是很乐观,以北京为例,目前仍然有40%多的中小企业仍处于亏损或者停产状态。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税收优惠举措旨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根据通知,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主要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