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组织实施《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力度,天津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天津市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计划,根据该计划,天津将大力推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离岸金融业务、航运金融业等20项工作。
根据该计划,天津将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完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政策制度,优化基金运作市场环境,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中心建立商业化运作模式,为基金及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吸引国内外基金集中集聚,力争到2010年底,新增注册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100家(只),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总数达到300家(只),认缴资金额超过800亿元。
同时,搞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推动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离岸分部,开展离岸银行业务。(下转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