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决定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行动。
会议认为,妥善应对气候变化,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各国人民的福祉和长远发展。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主张通过切实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我们将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基本框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主张严格遵循巴厘路线图授权,加强《公约》及《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统筹考虑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推动哥本哈根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会议指出,在不久前联合国召开的气候变化峰会上,胡锦涛主席代表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表明了中方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明确提出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将采取的重大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中国的立场和主张,赢得了世界各国的充分理解和广泛认同。(下转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