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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应征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7日 00:52  证券日报

  本报讯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对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通知》指出,当前,一些纳税人出于谋利或者其他目的,将所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赚取租金差价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类现象,国家税务总局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对个人转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作了明确规定。考虑到个人转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是财产租赁所得的成本,《通知》明确规定,转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为便于管理和堵塞漏洞,要求纳税人必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租金的合法凭据,否则,不允许扣除租金。(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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