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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称: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科苑

  股票代码:00097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上海申多利实业公司

  住所:上海中山北一路800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9年11月24日

  声明

  1、本报告书是依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多利公司:上海申多利实业公司

  上市公司、 *ST科苑: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上海申多利实业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了*ST科苑股份6,619,373股。

  元: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申多利实业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中山北一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胡建华

  注册资本:300万元

  工商注册号码:3101091015199

  企业类型:企业法人

  经济性质:国有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建筑五金,五金工具,电子器材,通用设备,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铁木构件加工;垂直窗帘制造,仓储,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出租(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自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要股东: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100%)

  通讯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

  联系电话:021-5876655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长期居住地

  职务

  胡建华

  男

  中国

  /

  上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截至2009 年11月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60,6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77%。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存在继续减持*ST科苑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为*ST科苑限售流通股股东,原持有*ST科苑限售流通股7,580,000股,已于2007年8月2日解除限售。2007年8 月2日~2009 年11 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了*ST科苑股份6,619,3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ST科苑股份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减持每达到*ST科苑股份总数1%时,都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2007年8月10日、2009年5月26日、2009年9月18日、2009年11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股东减持公告)

  截至2009 年11 月23 日,申多利公司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60,6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一

  本次变动前(截至2007 年8月2日)

  7, 580,000

  6.11%

  二

  本次增减变动情况

  集中竞价减持

  6,619,373

  5.34%

  三

  本次变动后(截至2009 年11 月23 日)

  960,627

  0.77%

  二、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出售上市公司股份3,367,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72%。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时间

  本次减持股份

  减持股数(股)

  价格区间(元/股)

  2009年5月24日-2009年6月23日

  591,000

  6.99~8.43

  2009年6月24日-2009年7月23日

  25,000

  8.60~9.26

  2009年7月24日-2009年8月23日

  0

  -

  2009年8月24日-2009年9月23日

  680,000

  10.11~10.62

  2009年9月24日-2009年10月23日

  1,154,300

  10.00~11.98

  2009年10月24日-2009年11月23日

  917,550

  11.31~15.00

  合计

  3,367,850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以及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上海申多利实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申多利实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建华

  签注日期:2009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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