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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电价今起提高2.8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0日 03:4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居民用电拟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

  □本报记者 赵晓路

  国家发展改革委19日发布通知称,将从今天起调整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为一年多来首次,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度)平均提高2.8分。此次电价调整暂不涉及居民电价,但拟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稳妥推进电价市场化进程,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建立市场平台进行双边交易以及选择部分电网开展竞价上网试点;逐步开展按“成本加收益”办法核定电网输配电价的试点;继续优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减少交叉补贴。

  上述负责人还指出,从供电成本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居民电价严重偏低。居民供电在成本上要高于工业用电,而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的。为此,发改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对基本用电需求部分实行较低的电价,对超过基本需求的电量实行较高的电价。

  该负责人解释说,本次调整要重点解决去年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提高对电网企业的影响;要适当解决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电厂脱硫资金来源问题,以实现节能减排、促进环保;还要按照电价改革的要求,同步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优化电价结构。去年8月20日,全国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了2分钱,以缓解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企业的压力。但迫于通胀及金融危机对经济增长的压力,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没有同步调整,导致购电成本剧增,一些电网企业今年出现了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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