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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方证券为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东方证券为场外代销机构。

  自2009年11月11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下20个城市的57家东方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福州、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济南。

  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962506

  网站:www.dfzq.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1日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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