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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0月份产销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9年10月产销量数据如下: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1月10日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简称:一汽夏利

  股票代码:0009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78号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78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减持其持有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后,其持股比例低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的30%。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汽集团: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汽夏利: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78号

  法定代表人:张世堂

  注册资本:4353557052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200001001446

  税务登记证号码:12011410306174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轿车、各类汽车、拖拉机及配件、内燃机及配件的制造与加工;与该制造相关的机械、电子、成套设备、模具、工具、通用机械、汽车用材料的制造与加工;轿车、汽车、拖拉机及零部件、物资及机电设备的供销;商业的批发与零售;房屋、机电设备租赁;技术、信息的咨询;物资仓储、机电设备安装(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营业期限:1995年11月9日至

  成立日期:1995年11月9日

  股东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天汽集团88.2%的股份。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78号

  邮编:300040

  联系人:田恒山

  联系电话:022-2303006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三、持股目的

  (一)减持目的:偿还银行借款。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一汽夏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8,281,544股,占一汽夏利总股本的29.98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持所持有的一汽夏利的股份。

  四、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2009年9月8日收盘,天汽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卖出一汽夏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515,285股,减持比例为一汽夏利总股本的1.035%。

  本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卖出一汽夏利股票12,821,579股后,天汽集团仍持有一汽夏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8,281,544股,占一汽夏利总股本的29.983%。

  五、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挂牌交易一汽夏利的情况如下:

  六、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七、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企划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世堂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世堂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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